那摸向林厭腦袋的手又垂落了下來。
他略略點頭:「舸兒回來了。」
隨即對林厭板起臉,拿拐杖踢開了她。
「你走吧,就這件事,我幫不了你。」
林厭摔倒在地,半天沒能爬起來。
還是林舸快步走過來扶起了她:「怎麼了,這是?」
林又元拐杖一指:「你問她,好好的財大不上,考什麼警校。」
林厭彎了一下唇,心灰意冷,拂開林舸的手,轉身離去。
「我自己的事自己做主,再也不會求您了。」
「我給你兩個選擇,一,老老實實按照我的安排去考財大,二,你今天走出這個門就和林家再也沒有關係。」
林舸一看這陣仗也慌了,去扯她的衣角。
「你說句話啊!」
見她不答,林舸又去求林又元:「叔,厭厭不管犯了什麼錯始終是咱們家人啊,有什麼話好好說,出了什麼事咱們慢慢商量,不要趕她走。」
看著這個侄子臉上的誠懇和焦急,林又元唇角這才浮出了一絲欣慰。
「你別管,剛從美國回來不是還在倒時差,去休息吧。」
林又元做人盡善盡美,對外是慈善企業家,對內是撫養哥哥遺孀和子侄的好叔叔,唯獨對她,不是一個好父親。
林厭冷笑,捏緊了拳頭。
「林舸這事跟你沒關係,給我滾開。」
她轉身迎上中年人犀利的眼神。
「這個門我今天還就出定了!」
「好,好。」林又元不由得為她的勇氣鼓掌,吩咐人很快起草了一份協議書,遞到了她眼前。
「簽吧,簽上你的名字,再蓋個手印,從此林家的一切再和你無關,你除了這個名字一無所有,當然,你是成年人了,改不改名字是你自己的選擇。」
落下自己的名字就意味著,林又元再也不會給她一分錢,她大學四年的學費,生活費,留洋的費用,日常開銷,全部都得自己想辦法來解決。
彼時她離十八歲生日還有幾天。
林厭咬緊了牙關,眼眶通紅。
林又元看著她猶如一頭暴躁的野獸一樣滿懷恨意,又隱忍不發,淡淡道。
「還有你的手錶,價值九萬人民幣的綠水鬼,去年生日的時候送你的禮物。」
「腳上的球鞋,最新款,六一的時候買回來的。」
「還有身上的衣服,有哪個像你這麼大的孩子就能穿阿瑪尼高定了,全部都是林家的錢,脫了再走。」
不愧是父女,都知道怎麼才能最大限度地激怒對方。
林厭只提了最後一個要求。
「志願表還給我,我自己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