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情況是蘭庭明知一將蔣氏提出死獄,必然會打草驚蛇,引起胡端激烈抗議,便告知父親大人如何應對眾人的質疑,哪知趙州尊根本不贊成蘭庭的行動,奈何無法阻止,於是乾脆裝病繼續做他的甩手知州,因而蘭庭才不得不親自去提蔣氏,又出面和這些官員辯爭。
「東墟命案乃本官親自審結,兇犯蔣氏業已認罪,且此案已經上報,只待提刑司回文便押蔣氏去刑部核刑處決,怎能僅憑著一介生員的舉告,就要重審此案?」
春歸看向說話的人……
「女論語」果然就是胡通判。
「你都把那可憐的女子刑訊逼供出了癔症,還敢說什麼斷案公允,律法作何規定死囚必需皇上核准批署才能處決,就是擔心你們這些貪官胡亂斷案,害無辜百姓冤死刑場。」沈夫人把對費氏的一腔怨氣,全都傾泄在胡端的身上,這對男女一個枉妄人命一個氣焰囂張,都不是好人!
「夫人乃內眷,也難怪不知律法規定,公堂之上審案之時,當疑犯狡言不認罪供,可以刑訊,蔣氏在公堂狡辯,本官依律用刑,拶指不逾兩次,笞立亦未過三,何言逼供?」胡端傲然挺胸,看也不看沈夫人一眼,十分鄙夷一介女流竟然屢次插嘴公務。
蘭庭又道:「胡通判既知律法,又何故質疑家父重審此案呢?如今提刑司回文未至,人犯既然尚未押往京城,為免冤錯,在汾州審斷分明方為法理,難道要當人犯押往京城,親屬往刑部喊冤,再發往重審以至於耽延司法更加應當?」
胡端這通判既是初審官員,當案件有疑,由他的上峰趙江城主持重審本就是應當的程序,當然胡端也有權抗議,不過作法是採用奏章的方式在朝堂上打官司,聚眾鬧闖知州內庭的行為就顯得無理取鬧了。
不過現在無理取鬧的官員不在少數,蘭庭也見怪不怪。
「就算趙州尊要重審東墟命案,也不該把囚犯蔣氏藏於內庭,如此怎能免除瓜田李下!」胡端怒道。
「犯婦蔣氏乃本案關鍵,因犯癔狂之症神智不清,理當替她診治,這也是為了斷清疑案公允所需,然心疾不比普通病症,更加講究靜養而忌防刺激,蔣氏若仍在獄中接受診治,怎能好轉康復?就算是將她暫且安置在外衙,脫離牢獄,也難免失於照顧,不利病情的康復。」蘭庭也是振振有辭:「雖說有違慣例,卻也是事出有因的權變,蔣氏暫留州衙內庭,萬萬不可能逃脫,胡通判若真有自信斷案公允,又何必糾纏於此類細枝末節?」
「趙公子這是要坐實本官錯斷命案冤屈百姓了?」胡端臉色更冷。
「不敢不敢,家父重審此案,也是為了避免胡通判的官聲受損。」一聽就是敷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