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樣的話,這筆銀錢便遠遠超出了二百兩。
「現場並沒有發現這筆銀兩。」蘭庭似乎也想到了圖財害命的禍因,向春歸道:「如果樊大把這筆錢放置家中,就算因大火而使屋宅坍塌,銀兩也不會被大火焚為灰燼完全不存痕跡。」
春歸頷首:「就連樊妻及其二子的屍身都沒被嚴重焚毀,說明屋內的火勢並不旺盛,而這麼大的一筆錢款,樊大肯定會妥善存放,應當不至於毀於大火。」
「除非樊大是把錢存到了銀號,而會票倒是可能因為大火化為灰燼。」
「那麼兇犯在行兇殺人之後,就不可能立時放火,必定會搜尋銀兩或者會票。」春歸分析道:「據逕勿察實,柴胡鋪的里長已經收受了二百兩白銀,說明兇犯已經得手,如果是會票,那麼追察各大錢莊應該會有線索。」
「不用這麼麻煩了。」蘭庭卻道。
春歸:???
「葉兄養了一隻好犬。」
「啊?」春歸越發滿頭霧水了,葉萬頃養了一隻好犬和樊家命案有何關聯?
「樊大去廣渠門大街那間酒肆花銷的十兩銀,對那間小酒鋪來說也算甚大一筆收入了,店家並沒有這麼快花銷出去,我討葉兄借來他家的好犬,讓那隻狗嗅了一嗅銀子上殘留的氣息,再將狗拉去了樊大家中,從牆角一處,啟出了一個瓦罐,裡頭就放著白銀,都是十兩一錠,共有三百餘兩。」
「那麼逕勿從一開始就不信這一案件是圖財害命?」春歸的確敏銳。
「我一直在想兇犯縱火的目的,如果是為了掩蓋惡行讓事件看上去乃意外走水,那麼就不會僅僅焚毀樊大的屍身,正確的做法是在室內放火,讓一切痕跡毀於大火。但據目擊者及現場勘驗,兇犯除了焚毀樊大屍身之外,應當是直接引燃了房梁,試想,這樣一來鄰里發現火情的話,如果撲救及時,豈不就會發現室內火小,樊妻及兩個孩子已然伏屍炕床,不是死於大火而是死于勒殺?」
春歸頷首道:「雖則最先發現火情者也就是那大黃並沒有撲救,但這點卻並不在行兇者的控制之中,他不可能想到大黃竟然不怕自家被火情連累,冷眼看著樊家幾口被活活燒死連『走水』都不喊一聲。」
突然又意識到:「大黃沒有急著救火,也從側面說明火勢並不大,他才有足夠的冷靜判斷自家會不會被殃及。」
「毀屍滅跡的行兇手段,一般來說是因一旦兇案被證謀殺,行兇者就會招致嫌疑,但這起案件奇怪的是兇犯又是放火又是行賄里長,到頭來咱們卻依然對兇犯何人毫無頭緒。」蘭庭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