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與書二者不可兼得,真相者也。
“屁!我墮不墮落關你什麼事?你憑什麼管我?!我有人權,我有完全支配自己的權利!我就墮落你管的著嗎?!
我和我的老師是真愛!難道和他在一起就叫墮落嗎?!你們這是強詞奪理!我抗議!”
可惜小女孩就算聽到張偉的話,也似乎一點都沒有聽進去,依舊在大喊大鬧著。
果然叛逆期的小孩,不管說什麼都聽不進去,堅持認為自己永遠是對的。
可惜沒什麼用,沒過幾分鐘,她家長就開車趕過來了,連拖帶拽的把這個小女孩給架了回去。
估計要是個小男孩,回去少不了一頓皮鞭炒肉,不過女孩子家長估計也捨不得打。
唉,世道真的是變的越來越奇怪了。
鄒雨看著被家長拖回去的小孩子嘆了一口氣,有些無奈的說:“現在的小孩子也太早熟了吧?我像她這麼大的時候,根本什麼都不懂。更別說話嚷嚷著什麼真愛了。
她們這個年紀真的能懂得什麼叫做真愛嗎?大概也就是從家長那邊缺失了感情,在另一個地方得到彌補,卻以為是愛情。”
“切,我活了二十多年我都不知道什麼叫做真愛。
而且大環境嘛,小孩子從小接觸的東西越來越多,同時也雜,所以變得早熟。
而大部分家長都要忙於工作,工作的壓力有時候讓他們顧不上自己的孩子,孩子缺少家長的陪伴,導致了家庭教育的缺失。
有的時候家庭的教育永遠比學校重要……可惜有的家長在自己教育失敗的時候就要想辦法推脫,又導致了楊教授那一群人看到了商機。”
張偉不免搖了搖頭說道,很多家長忙於工作,沒有辦法照顧好孩子,導致了家庭教育的缺失。
然後身為家長的尊嚴就讓他們沒有辦法承認是自己的失敗,所以就要找一個東西來當做替罪羊。
十年前是漫畫,現在是遊戲,未來又會是什麼?
但是對於孩子,不,應該說對於一個人來說,自由永遠是相對的,自己的自由是在不傷害到別人的情況下。
有的人說看不起聖母,可是大家麻煩分析聖母和聖母婊的區別。
很多人根本就沒有傷害到任何人,就在默默的做好事,做志願者,他們付出了自己的時間,金錢無償的為別人奉獻。
難道這樣的人也應該被罵嗎?被罵的不是應該是那些叫別人無私奉獻的聖母婊嗎?傷害別人利益去奉獻了那些人嗎?
之所以要管束人們的自由,就是為了不讓個人的自由影響到別人。
當然了,關於這條法律也有例外,比如說刑法第13條的但書條款,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
比如說青梅竹馬的辯護理由,一個15歲的小男孩和一個13歲的小女孩談戀愛,然後兩個人在你儂我儂的情況下自願發生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