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木聽到這話反問了一句說到:“那你真的相信裡面那個小丫頭真的是兇手?”
楊學武聽到這話,搖了搖頭:“沒有什麼相信不相信的,我們都是看證據說話,說真的,我們幹這行這麼多年,什麼樣奇葩案子沒有見過?因為什麼樣的動機殺人沒有?
懷疑自己老公出軌,然後殺了自己老公同事,偷東西失手殺了一個人,結果趁人家家人熟睡,把人家一家都殺了……
有的時候人類根本就不會用正常的腦迴路,不管她是不是兇手,我都不會感覺奇怪,或許真的見多不怪了。”
方木敲了敲自己面前的桌子,閉上了眼睛說道:“我還是認為……這個人是自殺的。”
楊學武聽到這話笑了笑:“就算他是“自殺”的,也是另一個人是按照他的意願殺了他,這也不是自殺,這是他殺,是故意殺人罪。”
方木拿起桌子上的茶杯,喝了一口茶:“所以才要抓住這個傢伙。
就是因為這個樣子我才想把嫌疑人放出去,假如正如我們猜想的一樣,死者設這個局就是為了嫌疑人痛苦的活下去。
那他的搭檔一定要見證這一點,見證他們計劃的成功。
不,或許我們想的太簡單了,難道死者不要命了?僅僅只是想讓這個嫌疑人過的難受一點?
一年之後,一年之前經歷過這種事情的人,一年之後還會幹出和一年前一模一樣的事情嗎?
就算讓他體驗一下一年前的經歷,難道嫌疑人就會很痛苦嗎?
她還有各種其他各種各樣的辦法離開這種痛苦,她和一年前的女孩子可不一樣,她有更好的條件和方法。
她完全可以轉學,轉學之後所有人都不認識她的地方,換一個名字,到一個新的地方,對於她來說,一切都是全新的開始。
除非死者相信,愧疚可以折磨他一輩子,否則他做的一點意義都沒有。”
楊學武聽到這話感覺有點尷尬:“……你這個說的,我想一個高中生應該想不了這麼深奧的問題吧!
可能他壓根就沒有想到這麼多,什麼轉學,換名字的……就認為自己的計劃應該可以成功。”
方木聽到這話反問了一句:“他能花這麼長時間,做下這個案子,會不仔細想一下自己這麼做值不值得嗎?這樣做能不能讓自己達到自己的目的?
他能花時間做下這個案子,用自己的生命布這個局,絕對是要達成自己的目的,他不可能想不到這一點的。”
一個人會事無巨細的想好一件事情的過程如何做到,而不稍微思考一下,得到的東西是不是自己想要的?自己這樣做能不能達成目的?
更不要說過程對他來說根本並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死者自己要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