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偉聽到這話,站了起來,拿出來一個文件袋:“這是我們這次獲得的資料。
剛才根據這位檢察官所說,他們懷疑王亦偽造了遺囑,殺害了死者,意圖牟取死者的家產,其實是不對的。”
對面的檢察官聽了這話,問了一句:“一個不過30歲的女子,卻給自己留下了明確的遺囑,還有一個出乎意料的受益人,這難道不是問題嗎?
根據法醫解剖的結果,死者並沒有任何的足以致死的疾病,是什麼會讓一個身體健康的壯年人留下遺囑?我們不得不懷疑。”
張偉聽到的話,微笑著說道:“但除了身體以外,還會有其他的。比如說精神上面的疾病……
這些都有可能會讓死者留下來遺囑,確定自己死後,或者說為自己以後安排好。”
檢察官聽了這話,搖了搖頭:“不可能,我們調查過死者在醫院所做的檢查,她從未做過這方面的檢查。
就算她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她自己也不可能知道,更不要說為了這件事情立遺囑了。”
張偉聽到這話點了點頭,肯定了對方的說法,但話鋒一轉,說道:“確實如此,她並沒有在正規的醫院做出相應的檢查,但不代表她不知道。
精神方面的疾病,在平常生活中,我們就會有所察覺了。
死者作為一個精英女性,生活壓力很大,所以每個星期都會接受一次專屬心理醫生的心理輔導。
而她在接受心理輔導的時候,被發現可能患有阿茲海默症。”
檢查官聽了這話笑著說道:“什麼?你是說老年痴呆?
我想問一下,如果她知道自己可能患有這種疾病,不去正規醫院做檢查。
反而僅僅只是心理醫生的幾句話,就留下遺囑,這也太奇怪了吧?”
張偉聽到這話說道:“確實很奇怪,但又不奇怪。死者作為他們公司的高管,是最高的決策層之一,是絕對不可以有任何毛病的,更不要說是精神方面的疾病。
如果默公司知道他患有這種精神疾病,很有可能就會面臨辭退等一系列的風險,所以她才沒有選擇去醫院做檢查,因為她害怕被發現。
僅僅是根據自己那個心理醫生的介紹,私下找了醫生,確定了一下自己的病情。
得知了這種疾病,到現在為止並沒有完全的解決方法,只能緩解,根本沒有辦法根治。
她意識到自己可能下半輩子會活的很辛苦,而在她看來,被告是她的依靠。
雖然我的當事人口口聲聲說他們兩個人是包養關係,但從死者看來,並不是這個樣子。
根據我的了解,死者已經在計劃與我當事人的婚禮了,所以我的當事人成為遺囑的受益人更是正常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