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剛到省城,什麼都不會,也沒有人脈,只有一把子力氣。
只能去拉黃包車,憑一把子力氣掙一口飯吃。
我最喜歡去的地方就是茶館,蹭聽說書。
時間長了,臉混熟了還能幫客人跑跑腿,得幾個賞錢。
在那裡我學會了識字,懂了做人的道理。
更加地覺得省城的好,就想在那裡紮根。
有一次我拉黃包車,送客人去廟裡燒香,在途中遇到兩隊人火拼。
那是真刀砍啊,血是嘩嘩地流。
為了保命,我是躲在垃圾堆里,才逃過一劫的。
等天黑了,街面上沒人了,我才敢爬出來。
連黃包車都不敢去找,只恨不得多長兩條腿,見胡同就鑽。
在胡同中發現具滿身鮮血的屍體,我以為他死了,想跑。
哪知被死人一把抓住腳,差點沒嚇死我。
沒辦法我只能把那人背回我們的住處,給那人用土辦法包紮傷口,生怕他死在我們那。
萬幸那人命大,醒來後知道是我救了他,讓我去他家報信。
後來那人給我一大筆錢,拿著那筆錢,我就在省城厚子門買了三個鋪面,還把家人接來省城。
平時收點租金,聽聽說書,過點小日子足夠。
當時老大和老二,就是在省城出生的。
所以你奶奶一直很喜歡老大,覺得好生活是他帶來的。
本以為日子就會這樣過下去,卻沒想到抓壯丁的來了。
當時我們三兄弟是一家的,被抓壯丁是肯定的。
抓壯丁就意味著,只有去沒有回的,那咋辦呢?
只有跑了!
我們連夜收拾了點細軟,拖家帶口的都往鄉下跑。
我們三兄弟商量,就是跑回鄉下也不能往一個地方跑,免得被一鍋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