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有點點頭,看凌麟點了兩杯酒和幾碟小食,沒有任何意見,就拿給辛陳下單了,辛陳用標準服務生的姿態拖著菜單鞠躬,誇張地捏著腔調,“好的二位請稍等美酒馬上就來哦!”
他走以後,鐘有才無奈地看了凌麟一眼,“沒煩到你吧。”
凌麟看了一眼台上唱歌的歌手,笑著問他,“辛陳嗎?怎麼會,師哥的朋友很有趣。”
“是沒譜兒吧,”他勾唇,淡淡打趣一句,“打小就這德行。”
不一會兒,酒果然上來了,不過卻不是老闆親自送的,凌麟和服務生道了謝,嘗了口這款叫“荊棘玫瑰”的雞尾酒,果然入喉口感極好,她挑了挑眉,忽然問鐘有,“可是,為什麼他會想要到N市來開酒吧呢?N市地處北方,並不算是個……文藝氣息很濃厚的城市,而且也不是旅遊勝地啊。”
鐘有也淡淡抿了口酒,放下杯子笑了一下,“你可以把故事理解為——富二代閒著沒事,為了體驗全球各地的民風民俗,找到自己最鍾愛的那片土地,所以每到一個城市都開家酒吧逗留一陣兒。”
凌麟驚訝地捂了捂嘴,讚嘆出聲,“哇哦,還有這麼酷的人?!”
說完,她自顧自想了想,“他紋身真挺好看的,等哪天我退出娛樂圈,不再被這麼多雙眼睛盯著了,我也要找他的紋身師紋一個。”
鐘有聽了她小腦袋瓜里永遠新鮮的想法倒也並不否認,每個人都有自己身體的處置權,他們職業特殊,已經壓抑了不少天性,既然她有這個想法,他也覺得不錯。
到時候,說不定,可以紋個情侶紋身什麼的。
他們來得時候就不算早了,今晚請的民謠歌手算個小有名氣的,眼看著到了下台的時間,卸下吉他朝大家鞠了個躬,然後下台來,還特意和鐘有凌麟見了一面。
為了避免照片流傳,就只是簡單寒暄一番簽了個名,沒有歌手現場演唱以後,整個酒館放著歌,就好像少了點什麼似的。
鐘有轉過身,看了眼空蕩蕩的舞台,辛陳上台,和他對了個眼色,然後點了點頭。
老闆拿起麥克風,辛陳常年抽菸,嗓音從音響里聽起來更滄桑成熟了幾分,“諸位——我看諸位這怎麼有要走的了?是不是沒了歌手助興,喝起酒來少點什麼?”
底下一片回應聲,起鬨著,“陳哥來一個!來一個吧!”
辛陳笑著連連擺手,“我這把嗓子,是我們館兒鎮館之寶,輕易不能亮好麼?”
說著,他把手朝台下一伸,指向鐘有的方向,“不過呢,今晚大家也知道,來了兩位我的好朋友,讓我們館兒蓬蓽生輝的貴賓——鐘有、凌麟,來,大家掌聲走一個——”
客人們大聲歡呼著吹起了口哨,凌麟笑著沖左右點了點頭,然後又聽辛陳在台上道,“那下面呢,我們就有請雖然沒我嗓子珍貴但是也算挺珍貴了的鐘有,鍾影帝,上台來,獻唱一曲!”
“嗚呼,歡呼聲——”
辛陳把手放在耳邊,全場都沸騰了,連那隻阿拉斯加都在台前興奮地跳著轉起了圈。
凌麟在所有人的起鬨聲里驚訝地看著鐘有,擔心他會不喜歡在人前這麼上台唱歌,可剛想說話,卻發現他直直看著她,笑著站起了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