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臘八那天,包大人的拐子案全盤告破,我被判無罪,放了出來。
那伙拐子已經不是第一次犯案了,他們拐小孩也不是為了把小孩賣去給人做兒子,而是賣到鄉下做田奴,年紀小的訓幾年就不敢跑了,他們的產業鏈還很大,牽扯出來足有十幾個地主鄉紳,前幾次的案子裡還有好幾個孩子死傷,另有被賣到鄉下之後逃跑被打死的。
拐子窩裡多出的那個小女孩也不是抓錯,而是順帶接的單子,買他們拐的小孩的一戶地主家裡死了兒子,怕兒子在地下沒人照顧,想要配陰婚,但找個合適的女童屍體很難,弄個活的打死再合葬卻要簡單得多,這又是一項罪名。
最後判拐子主犯凌遲,從犯砍頭,地主罰沒家產,流放邊關。
我很搞不懂他們為什麼要在汴京天子腳下犯案,後來展昭跟我說,是因為鄉下孩子難活,尤其是男孩,父母會找很久,鄉下路少,很容易就能抓到拐子,拐子一旦被抓到,全村人會一起把拐子弄死,官府查人都查不到。汴京這樣的繁華之地不一樣,家家戶戶都會生不少孩子,丟了孩子除了報官,再沒有其他手段,而拐子一旦出了城,就是石沉大海,永無音訊。
包大人不光把我無罪放了,還倒賠了我一百多兩銀子,可惜我想買的是一萬五千兩銀子的房子,那個官甚至不肯打折。
最令我生氣的是,過了這麼久,白玉堂仍舊沒有來,他可能不想要他的腿了。
我沒有辦法,只能把主意打到小皇帝的頭上。
第20章 論御貓的腰力(19)
事實證明我錯了。
我不該為了避開展昭的當值日而選擇今晚的。
我去的時候,小皇帝正在睡妃嬪。
不是上次的大美人,只是一個稍有姿色的小姑娘,如果一定說她比大美人有什麼優勢的話,也就是年紀小一點。
我有一點尷尬,畢竟我進來只是暗搓搓地想看大美人,沒想到是別人。
我進去的時候,小皇帝也才進去,這會兒天剛黑下去沒多久,我在下次再來和直接動手之間猶豫了很久,選擇了下次再來,畢竟打攪人家做這種事情實在是有些過分。
然而讓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僅僅在我思考的這段時間,小皇帝完事了。
對,他完事了。
離我踏進宮門只過去了一盞茶的時間。
我頓時對床上淚眼嬌聲叫著好累和不要的小姑娘產生了一絲敬畏的心理。
厲害的不是小皇帝,而是小姑娘的演技。
一盞茶的小皇帝如同平均一次一個時辰的展昭一樣安詳地閉上了眼睛,隔了一小會兒,他睜開眼,又把小姑娘壓住了。
我以為他這次可以堅持得長一點,然而最終結果表明,小皇帝這一次的時長還不到上次的一半。
小姑娘像是極度疲憊地睡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