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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羽不多想,行禮稱諾,直接應下。

第32章 為官之道

「這周家的事,可有個章程了?」

「並無,方大人,周家的事理應算是家事,咱們官府去管,不太合適吧?」

「怎麼就是家事了?那吳豐攜了周家商鋪的帳本,以百金錢的價格賣給了周家商鋪的對頭,害得周達損失慘重,他這是偷盜!若不是他沒簽勞工合同,咱們都能以盜竊商業信息罪,將他抓起來關上十幾年!」

「可這吳豐出身大族,還曾拜於林州鄭家,且他得來的百金錢,全買了竹簡,未作它用。再來,他乃是周達的表侄,這事兒周達也沒有言明上告,咱們這會兒插手……」

衣角繡有朱雀鳥的男子猛地頓足,跟在他身後說話的小吏猝不及防,差點兒沒撞到他身上。

小吏抬頭想要詢問,就對上了男子凝視的眼神,那雙眼中蘊藏的警惕,叫小吏心驚膽戰,不敢亂動。

「他若真是林州鄭家的門生,何故從林州一路趕來天上京?不管他得來的贓款用作何途,他都有罪!我叫你們定出個章程,不是叫你們為罪犯開脫!周達不上告,是他心慈手軟,對這忘恩負義之徒還留有惻隱之心,但既然官府發現了此事,就不能坐視不理!苦主不上告,官府就不管?講女大人可是告訴過你,為官者,該這般行事?」

「大人息怒!下官,下官並非真的不想管!」小吏被嚇得臉色慘白,連忙告罪,「只是周達與吳豐從未簽過勞工合同,要以何罪論處?」

說是偷盜吧,其實並沒有直接證據。

都說捉賊拿贓,想要以偷盜罪狀告他人,最好是拿個當場,後續再去查,少了許多證據。就說贓款吧,吳豐將帳本賣了,得了百金,可他轉頭就將百金全花了,在孟國買了竹簡,因孟國不在長公主尤的掌控之中,他們沒法細查,吳豐大可咬定那竹簡原是他家中之物。

而那周達的對頭,更是不可能承認此事,否則他就會違反天上京對商人的規定,屬於參與了惡意競爭。沒了贓款,又沒有人證,光憑周達一面之詞,說他商鋪帳本丟了,還是被吳豐偷走,如何叫人信服?

「你是官府的官吏,負責審查案件,若你查不出來破綻,便將此事上報給我,我自會往上上報,若上級也無法查清,那便轉給監察司,他們自會幫忙。」

監察司三個字一出,小吏瞬間變了臉色。

監察司的人若是插手,這事兒就沒那麼簡單了,所有和這件事有牽連的官員,都可能會被查。這年頭,誰能保證自己手上絕對乾淨?從無貪污?真要是被監察司查出來,貪污可是重罪。

「大人您請再給下官一段時間,下官定能將此事解決,不必勞煩監察司的諸位大人。」

男子微微眯眼,「三日,三日之內,解決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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