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你說的什麼狐靈珠,安東尼,佩苓現在的狀態不錯,我昨天見過她了,她明天就能結束歷練,她是個很棒的姑娘。”索爾幫不上什麼忙,他坐在一張完全不符合他屁股尺寸的椅子上,喝著斯塔克工作間冰櫃裡的龍舌蘭,三天來,他幾乎喝光了別墅內所有的存貨,“至於吾友玄苓,他不會對任何人類不滿,他喜歡人,男人女人都喜歡,特別是長得漂亮的。”
“哦,這話聽起來怎麼有點耳熟。”斯塔克道,“我可不喜歡男人。”
特別是金頭髮的。
“他只是不參與中庭的鬥爭。”索爾繼續說,“不過,顯然他是喜歡你的,因為他救了你,玄苓從不救快要死掉的人。”
“等一等,不覺得很矛盾嗎,你說他喜歡人,但又不救快死的人。”斯塔克用起重機砸穿地板,貓著身子嘗試抬起一根粗壯的金屬管道,他試了幾次都失敗了。
索爾站起來,又擰開了一瓶葡萄酒的木塞,他走過去,單手舉起斯塔克怎麼使勁都無動於衷的水管:“玄苓已經活10萬年了,他看中庭人就像看孩子一樣,你會對兩個5歲的孩子打架表現出格外的關注嗎?”
“謝謝老兄。”斯塔克相當不客氣地指揮索爾搬運那些重物,而對方似乎很樂意幫助他,大概是為了彌補喝光了這裡的酒,“你剛剛說佩苓的父親喜歡我,具體表現在哪方面?”他假裝自己只是不經意間隨口問起。
“他救了你就是最好的證明。”索爾道,他的聲音像打雷一樣響,“玄苓到阿斯加德找我的時候,告訴我佩苓的未婚夫不是金色的頭髮讓他感到非常遺憾,但他覺得那是一個可愛的傢伙,我猜那個人就是你。”
斯塔克的表情顯得有些怪異,不知道應該高興還是鬱悶,他對“未婚夫和可愛”之類的單詞感到雀躍,但一想到金髮這件事,就有些不是滋味兒:“他為什麼這麼執著頭髮的顏色?”
“因為佩苓的初戀就是個金髮男孩兒。”索爾滿不在乎地說。
“你也是金髮男孩兒。”斯塔克似乎意識到了什麼問題,“而你叫她佩苓,通常只有熟悉她的人才這麼叫她,比如我。”
索爾爽朗地笑起來:“我追求過她。”魁梧的神說,“不過佩苓更喜歡黑頭髮的男孩兒。”他的笑容無比坦誠,“她當時只對我弟弟感興趣。”
斯塔克大概理清了頭緒,雖然他現在心煩意亂,唐佩苓和索爾早就認識,這個“早”,大概可以追溯到幾百年前,既然對方也知道唐佩苓以前提到的過去。這也就是表示,唐佩苓和她的父親,能夠不藉助飛行器或是宇宙飛船,就能到達光年以外的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