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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偶身上尚有餘溫。

宿春看了看,是一個梳著丫髻的矮胖小木偶,正是她方才看的。

宿春:“……”

第3章

話說管事的帶著人去了別地,先來的阿白與宿春站在馬車邊上,後頭的一輛牛車上擺了幾筐蔬果。有車夫看著,宿春等不住,讓阿白等著,自己卻先去了方才逛過的地方看了看。

她要離開公主府,必須得先找到謀生之事,否則遲早有坐吃山空的一天。憑著記憶,宿春先去的是一家書肆。

宿春成績太爛了,高中學的是書法,靠書法考上大學,寫的字還不錯。印刷術在唐朝中後期才廣泛推廣開,更不要說北宋的膠泥活字印刷,是以讀書也沒有宋朝那般的容易。魏晉南北朝選官制走的是九品中正制,這也不是沒有道理,畢竟高門大戶重視教育,子弟做了官,家中有書,下一代比起寒門庶族來要好很多。

她來到書肆,店裡沒幾個人,掃了店裡一眼,一個小廝模樣的少年見她這副穿著料想不是什麼有身份的人,鼻孔朝天,看也不看她一眼。

宿春挑了挑眉,背著一雙手大步邁過門檻,嘖嘖,狗眼看人低,她也看不上他呢。

大致在店內走了一圈,書架上擺放的都是常見的類似五經史記之類,不過只這些書,把她賣了還不知道能不能買一套。物以稀為貴,平民老百姓要看書,大多都是來抄書借書的。

宿春小心取下一本論語,才翻開一頁便有人在後面呵斥她:“仔細了手,莫要碰壞了這些書,也不知認得幾個字便來這裡。”

宿春見他那咄咄逼人的樣子不悅,他不過也是個小廝罷了,差不多就是五十步笑百步,不知哪裡來的優越感。不過有其主必有其仆,宿春哼了聲繼續翻她的書:“書肆之內喧譁作甚?我若不認字何苦來此?你若看不慣人好學嫉妒,大可出門,正所謂眼不見而心不煩,出門右拐,好走不送。”

“你…….”這小廝大概是第一次碰釘子,走上前就要拉她理論。

“慢,碰壞了把你賣了你也賠不起。”宿春突然道,她手裡這本是手抄出來的《論語》,寫的是行書,線條流利明快,如風動岸草,又如流雲奔壑一般。魏晉南北朝時期也是書法的璀璨時期,著名的有王氏家族,無論是被贊為“女中仙筆”的郗璿,還是那個將白雪紛飛比作柳絮漫天的謝道韞,放在今天,隨便一個字都能抵上千金,就連王獻之的保姆都寫得一手草書。

“哼,一本書,我家公子還是買的起的。”宿春知道他在偷換概念,色厲內荏。

她放下那本書道:“買得起又如何?”

方才她看的出神,周身氣度不像一個小廝,對書是一種欣賞的態度,仿佛看的不是一頁書,而是珍寶。

那小廝說不過他,氣呼呼轉頭,繞過書架低聲道:“公子你怎麼在這裡?”

聽語氣很是驚訝。

宿春取下另一本,卻不巧,那空當處忽地就出現一雙桃花眼,眼尾微翹,黑眸幽邃卻又含著淡淡的笑意。那人長眉入鬢,端的是一副溫潤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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