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在學校旁邊的一個台階上,吃了一半,就咬到一個硬東西。我嚇了一跳,吐出來一看就覺得很奇怪,像是人手指,我就拿著包子跑去派出所了。」
顧平安皺眉:「派出所離你們學校也不近啊,已經到學校門口了,為什麼不進去先跟你們老師說呢?或者跟門口的門衛說一聲。」
「我沒想到,就是看那東西很像手指頭,就跑去報警了,不對嗎?」
黎旭說:「你做得很好,那塊手指太小了,一般孩子恐怕沒你這麼細心,發現硬物會吐出來,甚至直接把包子扔了。」
顧平安接著道:「而且如果發現是手指,大部分孩子也會選擇去學校先跟老師匯報一下,順便請個假,你卻直奔派出所報警了,對嗎?」
米強有些惶恐:「我,我沒想到去跟老師說啊。我不能直接報警嗎?從小老師不是就教導我們,有事要找警察叔叔。要真是手指頭,那就是家黑店,他們可能殺了人,找老師也沒用啊,肯定要去報警。」
顧平安又安慰道:「別緊張,我們沒說你做錯了,只是說你跟一般的孩子不一樣,更細心更理智,你做得很好,我看照片,那塊肉上好像還有你的口水,你嚼了嗎?」
米強臉色蒼白,手捂著胸往下撫,好像有點想吐的衝動,可這事必須得問清楚。
顧平安又重複一遍:「你嚼了那塊肉嗎?」
「沒嚼,就是咬了一下,發現很硬,咬不動才吐出來,我吐到手上了,所以看得很清楚,真得很像手指甲,我嚇壞了,差點把那東西給扔了。不過想到被殺的人很可憐,我就又把那塊東西放回包子裡,又把包子放回袋子裡,拿著袋子去派出所報警了。」
可能因為羅所長他們已經審過,米強的敘述很清晰,連吐到哪兒了,怎麼裝起來的,都說得清清楚楚。
「你一個人吃的早飯,當時同學陪你嗎?」
「沒有,就我一個人,也沒人從哪兒路過,學校旁邊有個體育場,前邊有顆大樹,我就坐在大樹下的台階上吃的。」
顧平安又問:「你平時早飯也是在老張包子鋪里買包子嗎?」
米強抬頭看她一眼,想了想才說:「也不一定,我媽要是有空,會給我做飯,有時候我奶奶住在我家,肯定會給我做飯,要是沒人做飯,我爸就給我兩三塊錢,讓我自己買早飯吃。」
黎旭問他:「沒人給你做飯的時候多嗎?一周大概有幾次?」
「不一定,有時候多有時候少!看情況吧。」
「這周幾次呢?」
米強又看看黎旭:「這周是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