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水微涼:“我喜歡竹筒飯!想吃但我吃不到啊嚶嚶嚶!”
一杯冷水:“我也是,好想吃啊嚶嚶嚶!PS:我是被錄播圈的粉。”“想吃+1”“+2”+……
林巧巧看到這些個想吃竹筒飯的排比+,不由得感到有些不解,“為什麼你們會吃不到,星網上沒有賣的嗎?”
秋水微涼:“這個竹筒飯主播是第一個做的,所以要有主播的授權,商家才可以賣啊!”
“……”林巧巧被這個竹筒飯的版權給弄無語了,“竹筒飯不是古地球的時候就已經有了嗎?怎麼會是我第一個做的?”她記得地球史上面有相關的記載啊!
秋水微涼:“解釋起來很麻煩,反正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
林巧巧在腦中搜索了一下相關的記憶,發現這個版權其實就是星際政府獎勵給宣揚某種傳統文化的第一人的一種榮譽權限,這個權限是限時的,只有一個月的保護期,也就是說,一個月後,就算沒有她的授權,商家也可以販賣竹筒飯了。
沒想到她就做個竹筒飯,還能混到一個榮譽版權,這種感覺也是蠻微妙的,不過這個版權她要不要倒是無所謂,只是星輝……,畢竟要不是綜藝播出的宣傳效果的話,這個版權她也未必能夠拿到,正所謂軍功章里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所以對於這個版權的處置,她需要聽一聽星輝的處理意見。
一隻小兔:“主播你快開放版權吧,我真的好想吃竹筒飯啊!”贊+++++
像其他的糖炒栗子竹筍餛飩什麼的,網上都能買得到,就這個竹筒飯,越是買不到他們就越想吃。
“這個涉及到法律問題,我也不太懂,等我下播了解一下情況再說吧。一定儘快讓大家吃上實惠又方便的竹筒飯。”林巧巧並沒有將自己沒意見要詢問星輝的理由給直接說出來,那樣豈不是把星輝給掫坑裡去了麼,萬一星輝想靠這個給自己換取一點兒利益呢,本來挺正常個事兒,整的跟賺了什麼不義之財一樣,那得多憋屈啊!
“當然,有著急的朋友,可以直接買竹子買米在家自己做嘛。”反正版權只限制了商用,又沒說不讓人做來自己吃。
秋水伊人:“咦咦咦!我怎麼沒有想到呢!一周不見,主播你還是一如既往的機智!”“機智+1”“+2”+……
貼心小良:“主播,你說實話,你是不是就是想賺我們的錢?”
貼心小良此話一出,原本還在夸主播機智的網友們瞬間就收聲了,許多看著林巧巧成長起來的老觀眾不由得擔心她會說錯話招黑,同時也覺得這個貼心小良真是個事兒精,討厭死了!
當然,因為圍觀到一場即將到來的撕逼而興奮期待的觀眾也不在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