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死者的雙手被砍了下來,手裡拿著駕駛證。
經法醫查驗,死者的肚皮有縫合的印記。
死者死亡了很長時間,按理說屍身早應該腐爛。
經檢測,我們發現死者的屍體用福馬林浸泡過。雖然有的地方呈現白骨化,但是腹部和手臂絲毫沒有腐爛。
她的腹部有一個暫時不能確定材質的石頭,石頭裡刻了字,字槽里被鮮血浸沒風乾。
目前推測石頭應該是石英或者是金剛石一類的堅硬材質。具體還是要等到檢測過再說。”
“好吧……刻的什麼字?”慕璃問。
“是交通法規。
根據最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
第十條紅燈亮時,禁止車輛和牲畜通行,在不妨礙綠燈放行車輛行駛的情況下,准許向右轉彎。
汽車掉頭時,應開啟左轉向燈,並注意觀察汽車前、後有無來車,然後再行掉頭,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
慕璃短暫地沉默了一下才問,“刻的字是宋體嗎?”
石頭上刻了這麼多字不累麼?
“是的,而且幾乎都是7號字體,除了紅燈和轉彎是一號字體。”
“哦,那你把這個案子整理一下吧。等我查完手上的案子,再查這個案子吧。”
“局長的意思很明確,說是專案組人員已經到齊了,成立好之後立刻著手調查。”
“這麼急?警方已經開始著手調查了嗎?”
蔡警官沉默了一下,“還沒有。”
這下輪到慕璃沉默了。看來這件案子非比尋常。
一般案子都是警局查驗後,有需要她們的地方,她們才會協助調查的。很少有不經過警方參與,就直接入她的手的。
蔡警官又道,“這個兇手的手法很殘忍,局長把這個案子交給我們了。說是等我們處理交接好手上的案子,再處理這件案子。
這件案子過去的時間很長,牽涉到的東西也很多。但是上面交代,這件案子在我們著手調查後,兩個星期之內,必須找到兇手。”
期限居然這麼緊,慕璃沉吟。
蔡警官好像懂她心裡的疑惑,解釋道,“這次的受害人家屬里有很厲害的人物,聽說局長都讓他三分。
這個案子的家屬下個月也會參與到我們的調查中。所以,這個月我們先不急著開始調查。”
“所以說,你現在告訴我是幾個意思。”慕璃汗顏。
“我就是通知你一聲。既然你現在在s市,你可以先去看看現場。查案的細則可以等到下個月再開始。”蔡警官弱弱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