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元珊抱著她的胳膊,頭也靠在她肩上,笑的眼睛都眯成一條線了,“哎一古我們夏月,真是個小仙女!”她激動的誇她,“真厲害。”
金夏月:“???”
這個小孩子在說什麼?她怎麼聽不懂?
四十分鐘後,金夏月懂了。
她看著舞台上唱歌的權至龍,寒氣直冒。昨天剛說的分手,今天就又來看他,這……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希望他別多想,別誤會她。
她會出現在這裡純粹是誤會。
鑑於書里自己被炮灰的劇情,金夏月甚至沒等Big棒舞台結束就拽著權元珊走人。被拽的權元珊哎哎的叫出來,“夏月!幹嘛走啊,還沒結束呢。你不是說帶我去看至龍哥啊?”
金夏月:“……”
看個屁!
那就是個移動的人形大殺器,只針對她一個人的,她跑都來不及了,又怎麼會湊上去?又不是找死。
第4章
權元珊很鬱悶,來之前夏月信誓旦旦的跟她說今天一定帶她去待機室見Big棒的哥哥們,怎麼臨了臨了跑的比誰都快?
為了給哥哥們留下一個好印象,她今天還特意穿了自己最漂亮的小裙子出來,結果別說見到哥哥們了,她就連最基本的應援都沒做好。
權元珊眼裡含著金豆豆,扁著嘴委屈巴巴的跟在金夏月後邊,一步三回頭。
金夏月不能跟她說原因,為了補償小姑娘她忍痛請她吃烤肉。
說到吃肉,金夏月就不得不吐槽韓國肉價的貴了,是真貴。同樣的錢她在上海能買兩到三斤的五花肉,在這裡只能吃一斤。因為貴,所以每一口她吃的都格外仔細,也慢,就像在品嘗什麼絕世美食一樣。
她一邊吃一邊想,原主帶著閨蜜去看男主的打歌舞台是書里的劇情,只不過書里是直接從兩人進場開始寫。進場前的事作者則是沒有描述。
也就是說,在劇情開始前還會有其他的事情發生,就像今天她跟權元珊去逛街。但就算有劇情外的事情發生,最後好像還是會回歸到劇情上。所以,劇情不可逆?
金夏月沉思,要說劇情不可逆也不全對。
書里原主在男主打歌舞台結束後就帶著閨蜜去待機室找男主,因為是正牌女友,她特別得意,仗著男友的超然地位在後台鼻孔朝天,對工作人員頤指氣使,短短几分鐘就得罪了不少人。
那些人當時礙著權至龍的面子不敢對她怎麼樣,等後來原主跟權至龍分了,原主又在娛樂圈混,沒少來電視台打歌,那些人就明里暗裡的給原主下絆子,著實讓原主吃了不少的苦。也因為她的驕橫,目中無人,讓一向禮儀周全的權至龍開始不喜歡她。
但今天,她沒有去後台,也沒得罪人,更沒有讓權至龍反感她,因為他們已經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