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你為原型的同人小說。”
權至龍瞪目結舌的,呆呆的站在原地消化這個……讓他意外的事。
倒不是意外有他的同人小說,而是意外他居然穿到了書裡面。
“我以為我是在平行世界。”
“你想太多了。”
權至龍的接受能力還算強,震驚一會兒之後已經能繼續發問了,“那如果我們是在書裡面的話,那這本書有女主嗎?女主是誰?夏月你嗎?說到最後,他的眼睛都亮了起來,一臉期待的看她。”
“想也知道不可能。”金夏月回道:“在書里我是被你們花樣108種方式吊打的惡毒炮灰女配。”
“啊?惡毒炮灰女配?”權至龍微微睜大了眼睛,“那女主是誰啊?”
“金善雅。”
“你姐?!你開玩笑的吧。”
金夏月抬眼看他,權至龍就知道她不是跟他開玩笑的。他一臉的牴觸,“那作者有病吧。”
金夏月:“……”
“我不喜歡她。”
“再討厭她她也還是女主。”
“就不能改嗎?”權至龍嘟著嘴,“我不喜歡他,我不要跟她在一起。”他——她偷偷的看了她一眼,他想跟她在一起。
“可以啊,誰說不可以了?”
“真的?!”
“是啊。”
權至龍的眼睛一下彎成月牙狀,嘴唇也微向前嘟著,“那我不跟她在一起。”
金夏月微笑。
“不過夏月你怎麼會知道我們在書里的?”
“我看過啊。我那天回家後,我粉絲給我分享了個連結,我就去看了。”
“那書裡面最後的結局是什麼?”
“你跟金善雅恩恩愛愛,笑傲江湖,成為娛樂圈人人羨慕的神仙眷侶,我——身敗名裂,被趕出娛樂圈,成為人人唾罵的過街老鼠。後來迫於生計只能在一家超市找了一份收銀的工作,看著你跟她天天秀恩愛。後來在有天下班回來的路上,被人套麻袋打斷了腿,只能靠輪椅走路,最後自殺身亡,在25歲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