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殺了他吧。
若是死亡能夠達成永恆,蕭明晟不介意親手殺了賀蘭敏之。
蕭明晟垂下眼,蘸墨的筆尖在奏摺上輕輕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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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蘭敏之的擔心不無道理,待得陳王李忠帶著陳王妃賀蘭敏月遠赴陳州,蕭明晟亦坐穩了太子之位,四分之三的朝政盡皆握在蕭明晟的手中後,有大臣上書,太子應該選妃了。
蕭明晟看著那個一臉「為了太子好為大唐江山社稷好」的大臣,目光冰冷。
大臣的上書提醒了李治,太子翻年就十七了,這歲數足以娶妻生子,而東宮裡……伺候的宮女不少,但暖床的女人一個沒有。而他十五歲的時候,早已臨幸過宮女,李忠就是他這個年紀時降生的。
李治這才意識到,兒子沒有親娘會帶來怎樣的弊端。這等大事,徐貴妃都不敢置喙插手,更何況是其他的宮妃。能給太子做主的,除了皇后就只有他了。
兒子的終身大事差點被他耽誤了!
好在李治還算冷靜,沒有當即下令才選太子妃——兒子那冷颼颼的小眼神,分明是惱了。
下朝後,李治問及蕭明晟對太子妃的看法。
提起太子妃,蕭明晟腦海中冒出來的就是桃花眼顧盼生輝的賀蘭敏之,但他沒有冒冒然說出賀蘭敏之的名字,時機未到。默了片刻,蕭明晟搖了搖頭,道:「兒子不願現在娶親。」
蕭明晟深深地看向李治,道:「兒子只想要娶自己喜歡的人。」
蕭明晟這句話要是跟先皇太宗皇帝說,沒準會被一頓怒斥,然後直接下令才選太子妃,至於蕭明晟自己的想法意願,不存在的,身為太子怎可如此任性!
但蕭明晟清楚,他的父皇不同。
他的父皇近乎半生為與王皇后的婚姻所苦,痛失所愛還被一個當初明媒正娶的毒婦玩弄在股掌之間,這對重情的父皇而言無疑是一大打擊。
果不其然,李治在聽到蕭明晟的意願時沒有生氣,反而怔了怔。他看著五官里綜合了自己與媚娘相貌上優點的兒子,慢慢點頭,道:「好。」
他這一生都沒能得到的東西,他最心愛的兒子想要,他既然能給,為什麼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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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皇帝發話,再壓下一頂「都惦記朕龍椅」的大帽子,再無一人敢提皇太子的婚事。
朔陽十一年正月,李治改年號弘平,正是弘平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