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爺……真的是個很好的人呢。
天色已經暗透了,快接近子時,不知不覺,外面的喧囂也散場了,孟鸞準備強制自己入眠的時候,聽到了情征鳥清脆的鳴叫。
孟鸞立刻翻身下床,打開了窗子,將情征鳥放了進來,解下了情征鳥爪子上綁著的紙條。
借著還算明亮的月光看著那張紙條,孟鸞有些哭笑不得。
這張紙上的字跡十分潦草,甚至是有些歪七扭八顛倒的,一看就知道寫這東西的主人腦子的不清醒,根據筆觸來看,的確是余西無疑,王爺是做了什麼,寫字寫成了這樣,多半是又喝酒了,居然醉成這樣。
孟鸞看了好幾遍認出了余西寫了什麼,十分狂放的四個字。
本王要燈。
京城的習慣,在過年的這天晚上,有情人可以去放花燈,若是到了一處,那便是緣分。
一般來說,索要燈或者相約一起去放燈,多半是表示一種羞怯或大膽的輕易,簡單粗暴來說就是,看上你了,約不約?
王爺這索要花燈的行為,讓孟鸞一下就笑了。
王爺明不明白這個要燈的含義,那是肯定的,因為王爺曾經和別人約著放燈過,可惜被丑拒了。
余西當年為京城提供的笑料可不少,隨便的一件就能讓人笑一月。
孟鸞這件事是聽說的,畢竟那件事情發生的時候,孟鸞還在邊關,她回來的那幾年,有人當做趣事向她提及。
說的是王爺那次又看上了一個小公子,過年的時候約人家一起去放花燈,把那小公子嚇得哭的那叫一個慘,哭的稀里嘩啦的,還暈倒了,生病了,家裡人哭著求著王爺高抬貴手別看上他們家孩子,王爺只能悶悶的放棄了,順便毀了自己找人做好的燈。
所以說王爺怎麼會不清楚燈含義,要燈,恐怕也是孩子氣的行為。
孟鸞認真的又看了一遍,把紙條疊了起來,收好之後,開始穿上自己的衣袍,為了不驚動府里人,孟鸞翻牆出去,走在了恢復安靜的街道上。
瀾寧郡不興放花燈的這個習慣,他們就是系福袋找有緣人,放花燈,是京那裡和附近才出現的習俗。
瀾寧郡沒有這個習俗,就意味著大街上那些準備收攤的攤主里沒有買花燈的,但是孟鸞記得是有買燈籠,可她去尋的時候,那個買燈籠的人已經走了。
孟鸞花了錢問到了賣燈籠的人的住址,然後敲響了那家的門。
冒昧的打擾,孟鸞用大價錢請了那個手藝師傅做了一個花燈,仔細的描述那個樣子,再讓她刻上『西』字,折騰了一番,總算是成功的做好了余西要的東西。
雖然孟鸞很想讓師傅刻上余西的全名,可是孟鸞不敢,余是國姓,可不是什麼人都可以用這個姓氏,一定是皇親國戚才可以,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孟鸞還是只讓刻了一個字。
孟鸞帶著花燈去了河邊,河岸靜悄悄的,河水平靜的流淌,有些微微的波瀾。
孟鸞掏出火摺子,點燃了花燈,將它放在河水裡,輕輕一推,便看著那花燈自己緩慢的挪動。
「王爺,你要的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