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母親安慰了一番以後美愛心裡平衡多了。
「最好是韓明遠做個陳世美,到時候看我表姐還如何在我面前神氣,看看那些覺得我不如她的親戚們怎麼樣,娘;你可得給我找個好的,一定是吃商品糧的。」美愛這輩子最大的目標就是能比新月過的好,在文化水平和長相上她比不過新月,就希望婚姻上能比新月強很多。
新月自然不會知道美愛在背地裡詛咒她和韓明遠了,此刻她已經回到家,正跟父母還有哥哥姐姐在看韓家給的訂禮呢。
韓家給的訂禮不算少,一百零一塊錢,另外還有一大塊做衣裳的布料,還有點心和糖果,而且都是比較上檔次的。
「我聽說韓明遠的娘有不少首飾,咋地沒拿一件給月月做訂禮呢?」林新雨小聲嘟囔道。
新竹道;「興許是等月月快結婚的時候再給呢。」
新月淡淡道;「韓明遠的娘不喜歡我,怎麼可能會把她私藏的首飾給我呢。」
「月月;你別胡思亂想,不管韓明遠的娘怎麼樣,只要韓明遠稀罕你就成了,我可瞧見了,一整天那小子的眼睛就捨不得離開你啊,我可從沒見過這麼黏糊對象的爺們兒呢。」新竹一臉羨慕道。
新雨也忙接口道;「我也瞧見了,月月;你是個有福氣的,找了這麼好的爺們兒。」
第三十一章 包辦婚姻里沒有愛情
林新雨和林新竹的婚姻都是典型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雖然早就提倡婚戀自由了,但在八零初經濟和文化還很落後的地方包辦婚姻還是最常見的婚戀模式,反而自由戀愛在這個年代是有些不合時宜的。
這個年代的泉水村一級周圍的村子管自由戀愛叫做抓對象,帶著些許貶義。
林新月和林新竹的婚事都是父母包辦的,在結婚之前她們和要成為自己丈夫的男人見過兩回,第一回是相親,第二回是訂婚,無論相親還是訂婚,她們作為當事人反而一直處於被動狀態。
林新雨嫁的男人李元和性格比較懦弱,一直是個媽寶男,自然在這個年代還沒有媽寶男這一說,如果沒有婆婆干涉的情況下他們的感情還是恨和睦的,他們的感情是長期同床共枕形成的習慣,而非愛情的升華,包辦婚姻里沒有愛情。
林新竹的丈夫王慶曆性格比較豪爽,他有做廚師的手藝,吃商品糧,在新月和韓明遠訂婚之前王慶曆絕對是林家最有本事的親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