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人就這麼說定了明天一起去趕集,約好早晨八點多一點在村小學附近會和。
日落西山,新月便哼著歌回家了。
新月到家的時候林母已經把晚飯差不多快做好了。
「半天沒著家,上哪去了?」林母問。
新月一邊洗手一邊回答道;「在教明霞姐學騎自行車呢。」
林母嗯了一聲,然後又道;「雖然你那個准婆婆不待見你,不過你還是拿著點東西去看看她吧,她一個孤老太太也怪可憐的,逢年過節身邊連個伴都沒有,雖然閨女就在跟前,可那終究是嫁出去了。她再不待見你你也得去看看她,畢竟以後你們是一家人的,能搞好關係儘量搞好關係。」
雖然彼此之間有過街,但是林母還是希望新月能做一個孝順公婆的好兒媳婦,這樣才會給自己長臉,老大新雨和老二新竹對婆家人的種種都要人挑不出毛病來,可新月跟姐妹倆不一樣,林母看出來了新月是一個眼裡不容沙子,一點虧都不肯吃的人,這婆媳關係可是一門大學問,無論做婆婆的還是當媳婦的如果都不肯吃虧的話那可是很不妙的。她希望新月作為晚輩能學的柔軟一些。
面對母親的深深勸導新月亦是一笑而過,她敷衍了一句我知道了,然後就去堂屋點燈了。
很快晚飯就上桌了,一家三口坐下來開始吃飯,這期間新月只是悶頭吃,對於父親母親聊的關於莊稼收成什麼的她沒興趣,而且也插不上嘴。
吃好了以後新月就回了自己屋。
轉眼到了第二天。
吃過了早飯以後新月換了一身合適出門的衣裳,然後拿了包跟父母打了聲招呼糾纏出門了。
新月要去趕集那就得騎自行車,原先家裡那輛自行車本來就是母親省吃儉用給哥哥買的,哥哥結婚以後自行車自然就歸哥哥了。
新月要想騎只能去哥哥那裡借。
想想得看丁秀麗的眼色新月就有些不爽,暫時忍耐,等再回家的時候自己再買一輛自行車好了,自己在家的時候騎來方便,平常可以讓爹娘騎。
新月過來的時候林德華夫婦剛吃完飯。
「三妹妹來了,吃了沒?」丁秀麗對新月異常的熱情。
「已經吃過了,哥,嫂子;我和明霞姐約好去鎮上趕集,借一下自行車可以嗎?」畢竟是跟人家借東西新月自然得把姿態擺的低一些了。
因為活了兩輩子的緣故她明白了一個道理,這兄弟姊妹一旦各自結婚以後便不再是真正的一家人,而是親戚,親戚和一家人的距離可差的遠。
林德華忙不迭道;「自行車就在棚子裡你騎就是了,以後別說借不借的多生分啊。」
林德華很清楚自己這輛自行車是怎麼來的,是用妹妹當老師的工資買的。那個時候新月的工資每個月都乖乖的上交給母親,然後母親就用這筆錢讓他買的這輛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