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珍珍沒犯什麼刑事案件,她那個粉絲——也就是死者白先生是自殺的,從法律角度來說她沒有任何責任。之前約談也只是因為社會影響,但要說去她家……這就不符合規矩了。
可徐雲笈這麼要求了,警察局還是聯繫了梁珍珍,表示希望去她家看看。
對方的態度非常不耐:「你們看什麼看?有什麼可看的?我犯什麼罪了你們這群警察一天八百遍地查我?那個姓白的是自殺。他給我打賞也不是我拿刀比著他脖子逼他給我的。我能還的都還了,再多也拿不出來了,你們還有什麼可查的?就因為網上那群暴民瞎嚷嚷?你們能不能有點主見啊!」
警方只有苦笑。
梁珍珍態度囂張,可是她其實說的沒錯。她並沒有犯罪,死者是成年人,有完全行為能力。他打賞的錢,梁珍珍不拿出來還給死者的前妻確實是不違法的。
如果想要回錢,最多是死者前妻以前夫的贈予是私自處置夫妻共同財產的理由打民事官司,但成功了最多是責令歸還一半,也不可能懲戒梁珍珍。
而且,她信誓旦旦地說自己沒有錢了,也是不怕查的。
——警察之前去銀行調了她流水,發現她的錢全都轉給了父母,而她名下幾乎沒有錢了。問詢的時候,梁珍珍也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那是轉給我媽治病養老的,她得的可是癌症。」
這麼一來,只要梁珍珍臉皮夠厚,可不就是不管外界怎麼罵,她都不會有任何不妙的下場嗎?
如果不是牽涉到超自然事件,可能警方真的就管不了這事兒了。但現在事涉一個來歷不明、實力很強、隱蔽在社會中的異獸,他們不得不繼續在梁珍珍這兒磨。
嘴皮都磨出泡了,梁珍珍也不吐口,最後甚至直接把電話撂了。
徐雲笈對這位網紅的態度感到十分厭惡:「她不答應,那就只能先禮後兵了。我和沈燮隱身去她家轉一圈吧。」
玄凌子咳嗽了一聲:「這不太合規矩。」
「規矩?按規矩她沒犯事,確實就不能搜查。那個異獸你們打算因為『規矩』就不找了?」
徐雲笈眉毛揚得很高。
玄凌子掙扎片刻,有點尷尬地笑了笑:「那就……麻煩兩位了。」
「這才對嘛,靈活一點。」徐雲笈說罷拉著沈燮直接去了梁珍珍家。
後者這會兒正坐在沙發上,二郎腿翹得老高,表情十分得意在跟對面一位中老年婦女道:
「我就說了沒事的吧?那群警察就是說說,根本沒辦法真的把我怎麼樣的。我問過我的律師朋友的,他們要是敢真的來搜,真的扣我財產,我可以告的啦。媽你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