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只要是被承認的劉氏血脈,都會在很早的時候報告太常這邊,然後收錄,兒女都是如此。
而這些皇女皇孫的,但有婚姻嫁娶,也都需要上報族內,然後記上一筆。如果沒有這個程序,這套婚姻就是無效的,類似民間的私奔、無媒苟合。
所以諸侯王們,消息靈通的,想要提前嫁女兒,這是行不通的!因為上報的時候就會被扣下來…這是把劉氏女的婚姻暫時給鎖死了。
但這條路走不通,有的是其他的辦法…其中最常見的就是賄賂。檔次最高的賄賂,能讓女兒根本不必來長安!不過這種極難做到,往往是說動了天子,天子都願意對這件事高抬貴手了。
相對而言,還是在王主們抵達長安之後,再在各處『活動』更加常見。只要搞定一個關鍵人物,這件事便算是有了解決的餘地了。
最近很多人都在陳嬌這裡走關係呢,當然了,太后那裡更多。
理論上而言,挑選王主做和親公主,這是由陳嬌主持的事。但作為宮廷之內的事情,長樂宮的太后真要插手,她難道還能攔著?索性陳嬌一向對挑選和親公主這樣的事毫無興趣,不然真能為了這件事與王太后對上了!
有人脈背景的紛紛求見陳嬌和王太后,為的就是請兩位高抬貴手、給個恩典,到時候把自己代為求情的人刷下去。
別看地方諸侯王很少有機會來長安,實際上他們在長安往往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其他方面不說,光是婚姻嫁娶一項就能帶來不少的人脈…兒子可以娶長安的徹侯之家女郎,女兒可以嫁有前途的長安官員。就比如說田蚡的老婆就是燕王主,類似的例子一點兒都不少。
這些人在長安,總有各種各樣的渠道可以求到陳嬌、王太后這樣的人身上。有些人的請求無用,但有些人的請求有分量,總能發揮一定的作用。
再加上候選王主們各出奇招,自損容顏的、折騰病重的(與遠嫁和親相比,這樣反而好一些)。
經過這樣一遭,最終入選的王主就很少了。
今次走到最後,由皇后、太后等人定下誰為和親公主的候選王主只有三位,一位是魯王主劉霞,一位是衡山王主劉姝,一位是城陽王主劉薇。三位王主中劉姝年紀最大,已經十六歲了,另外兩位只有十三歲。
這樣看來劉姝是最危險的…畢竟年紀也是考慮的重點,送一個小姑娘去匈奴,還是送一個大姑娘去匈奴,在別的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一般都是傾向於後者的。
而且劉姝還有一個致命的問題,此時流行早婚,除開極少數家中父母疼愛非常,捨不得的,基本上十五歲就會嫁人。拖到十六歲,這只能說明劉姝在衡山王那裡沒有地位——如果真那麼得看重,因為疼愛多留了幾年,衡山王就應該為了這位王主發動一切人脈,免了這次篩選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