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麵不好吃,但是味道實在太有感染力。
「咕嚕嚕……」
寧奕殊肚子叫了兩聲。
她是真的餓了╭╯╰╮
「那個,孟隊,我們是受害者,雨柔還受了傷,好歹都是一個大院的,能行個方便嗎?」
寧奕殊不兇巴巴的了,儘量讓自己看起來溫柔。
能屈能伸,才是大丈夫。
端著瓷缸往嘴裡吸華豐方便麵的孟澤洋,沒想到她會不打招呼就進來,瞪著眼睛呆看著寧奕殊。
聽到對方要求,他抬頭看看掛表,這才過去不到十分鐘。
孟澤洋不慌不忙,將嘴裡的麵條吸溜進去,然後說:「對不起,我們人手不足,還請人民群眾體諒。」
這是諷刺之前寧奕殊自稱人名群眾呢。
寧奕殊:「……」
對方是警察,一副公事公辦的模樣,她還不能耍橫。
但是不能就這麼被忽悠出去。
寧奕殊說:「你不給受害者先坐筆錄,你怎麼知道犯罪分子到底什麼錯?」
「不是搶錢嗎?」搶劫這種行為,不以搶多久和多少判刑。
只要搶劫行為達成,一律三年以上。
寧奕殊冷笑:「搶劫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如果是誘拐、組織婦女賣銀呢?」
孟澤洋不吃麵了,他盯著寧奕殊:「什麼意思?」
寧奕殊冷笑:「你知道一個叫強哥的嗎?那個流氓想把雨柔騙到一個強哥手裡!」
「……」孟澤洋臉色一變。
作為刑警一隊的隊長,他當然知道強哥是何方神聖。
原以為,王雨柔面對的就是一個小小的校園霸凌?
這種事情學校基本內部處理,不驚動警察,畢竟學生檔案上有污點,影響分配。
孟澤洋生氣寧奕殊這點小事,也值當報警,浪費警力。
所以他才吩咐下去,晾一晾這位多事的千金大小姐。
可寧奕殊這麼一說,性質有點不一樣。
孟澤洋立刻喊:「來人!」
「隊長?」剛才說送材料的那個小警察,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
孟澤洋問:「小周,那邊審問的怎麼樣了?」
「報告隊長,我現在就去打聽。」小周轉身往審訊室跑。
孟澤洋:「……」
算了,自己去。
寧奕殊問:「那我和雨柔啥時候能走?」
孟澤洋裝聽不見。
寧奕殊跟在其屁股後頭催,三百六十度立體環繞聲響。
孟澤洋煩不勝煩,走的更快。
一隻大手攔住他的去路:「放人!」
大手的主人,是秦朗。
寧奕殊被帶到警察局,開車的保鏢陳四立刻狂踩油門回去找秦朗救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