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天明:你給我這大綱挺不錯啊,你的新書?】
廖晨一看,就清楚天明恐怕這個時候還沒有寫《執掌星空》這本書,想到這本書以後將會給夜半天明帶來的成績,回復道。
【痕黎:不是,我想讓你寫,其實我打算開一個出版社,這本《執掌星空》就打算當做出版社第一本書大力推薦的,我想要讓你寫,你的老書不是要完結了麼?】
天明沒想到給大綱竟然是這個意思,有些無語,沒反應過來的時候就給廖晨回復了。
【夜半天明:大哥……你也不怕我要是不寫的話這大綱被我給昧了?】
第151章
但凡是寫文的,有抄襲的,有借鑑的,也有借梗的,天明這話的意思就是說萬一他拿了這《執掌星空》去寫文的話,那麼痕黎也根本沒辦法。
廖晨看到他的回覆之後,笑了,接著回答道。
【痕黎:我既然敢給你,肯定是能把東西拿回來,你知道的。】
這話雖然說的平淡,可是天明卻隱隱約約卻感覺到了廖晨的威脅,於是也正經起來。
【夜盡天明:行啦,逗你玩,不過你怎麼想起來要開出版社了?到時候要跟零點合作麼?還是私下進行?你這樣給我稿子可是犯規的。】
零點簽約的話,如果簽約作者本人的話,那麼作者本人的小說就不能夠跳過零點去簽其他的出版合約之類的,必須要經過零點的編輯部才能夠簽約,說白了就是抽成,天明這個馬甲已經賣給了零點,如果想要寫這個稿子的話,是絕對不能夠跳過零點的。
廖晨自然是明白這個道理,痕黎在零點寫了七年,第三年的時候就簽約了五年賣身合約,現在日子還沒到期,於是回復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