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0頁(1 / 2)

「那你就殺啊,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或吐血而死或不敢吐血憋屈而死,總之是殊途同歸。我區區一個弱小女子,若是能拐帶一位大天尊跟我一同掛了,也不啻為一種成就。」

「牙尖嘴利!告訴本尊,那口井被你弄哪裡去了?」

林夕聞言,心中就是「咯噔」一下,老東西的目的居然是那個好不容易弄到的五行之眼?

吃到我林夕嘴巴里的肉想要我吐出來?

沒門,老子就算是拉出去都不給你吃。

「哈哈,哈哈,天尊您真會說笑,什麼井啊,我能把一口井弄去那裡?我都被您給逼得背井離鄉躲到這裡了。」

結果還是被你逮住了,她默默在心裡補充。

幽魂臉上濃濃的嘲諷意味:「那是五行之眼,是可以降服、認主的寶貝,就算你見識粗陋,你那隻小肥鳥肯定識得,別跟本座裝傻充愣。」

林夕暗自嘀咕:簡直是神還原,這傢伙怎麼什麼都知道啊!

「既然本尊得到的那些消息你不感興趣,那就算了。還以為你想知道那個小瓶子的秘密呢。就讓你父母那些事情也都隨風而去吧。」

林夕牙根直痒痒。

要不是打不過你,老子早翻臉了。

「還請天尊不吝賜告。」林夕頓時熱情得宛若見了失散多年的親人。

幽魂眼角微動,明顯是忍不住笑意,旋即又恢復成面無表情:「本尊並非貪圖你那五行之眼,不過是想問你討些靈泉水來煉製一些藥劑而已。」

呵呵。

也就是說,林夕要是還不承認那口井被她弄走,人家就是不肯說唄。

果然是千年的王八萬年龜,百年的兔子沒人追,老傢伙在這等著她呢。

「好說好說。」林夕皮笑肉不笑,既不承認也沒否認,關於老子是否曾經「背井」外逃,主要還是看你知道的消息有沒有用。

幽魂倒是沒有計較許多,跟林夕完整訴說了之後的一切。

盧卡斯雖說亂拳打死老師傅,把幽魂的確給搞得有點焦頭爛額,但是終究還是落在這位大天尊的手上。

經不科學驗證,人在死去之後靈魂並未即刻離開身體。

對此,林夕表示同意,死過一次的人了,深有感觸。

一般來說,天魂、地魂離開身體需要八個小時,而人魂、精氣神逐步消散起碼需要八個小時至十六個小時。

所以就算是在現代,人們普遍都是在親人去世的第二或者第三天才將遺體送去火化。

在此之前的人據說是有感覺的,而且純粹來自靈魂的感覺更加敏銳,會將所遭受的痛苦無限放大。

這就是仙家搜魂術的根由所在。

最新小说: 《可恶,又被抓住了》(np sp改后重传) 训狗手册(NPH) 在后宫里开后宫(1vN) 和爸爸的七天(父女 高H) 成蝶 完美恋人 掌心痣(兄妹骨科h) 斯德哥尔摩情人计划 纯0扮演渣攻后翻车了 我的独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