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能讓這樣的事情發生。
當年她參與謀害顧念箏的事情必須爛掉。
裴華勝那邊已經說好不再拿此事威脅她,剩下的就是孫曼麗和顧峰, 他們想要的無非就是長和。
她就幫孫曼麗一把, 把長和給顧峰。而她和顧博彥重新回到海城, 遠離京市的所有, 不管是顧念箏或者其他都不再跟他們有關係。
這對林小菲來說是最好的選擇。
這一次, 林小菲絲毫不再動搖。
、、、
顧振華終於要立遺囑了。
這一次的遺囑會直接指定顧博彥成為長和繼承人。
而顧振華要讓顧博彥成為長和繼承人的消息仿佛長了翅膀,短短時日之內,幾乎每個關注長和的人都知道。
而事實上顧振華由於擔心孫曼麗有情緒, 對此事非常謹慎, 並不想曝光。
他同樣不認為顧博彥會曝光, 後者明知道孫曼麗母子不想讓繼承長和,說出去不過是給自己繼承長和增添阻力,他何苦來著。
雖然不知道誰曝光的消息,但終究消息已經透露出去。孫曼麗破天荒的竟然沒有找顧振華鬧騰,他暗暗鬆了一口氣。
既然如此,他打算按照原定計劃日期立下遺囑,同時立兩份。
一份是讓顧博彥成為長和繼承人,而另一份是對第一份的限制。
在未來有生之年,顧博彥必須確保孫曼麗和顧峰母子享受優越的生活條件。否者長和的股權會被強行收回,贈與相關公益基金會。
這就意味著,長和的繼承權真正屬於顧博彥,要等到孫曼麗和顧峰百年之後。等於此時的顧博彥在為自己的兒子輩爭取長和的偌大江山。
對於孫曼麗和顧峰優越生活條件的具體細節,合同上也有明文規定,具體到每個月應有的生活水,具體開銷平等。
這是顧振華所能想到的確保孫曼麗母子安穩一生的最好手段。
經淮城項目一事,顧振華已經明白,即便他把長和給孫曼麗母子,以他們的能力也守不住。
當一個人擁有的財富價值遠超他所具備的能力時,財富不是福,反而是禍患。
既然如此,不如讓顧博彥守護他們,反而更能讓他們安穩度過一生。
作為已經黃土埋到脖子的人,顧振華清楚金錢超過一定數額之後,只是一串數字而已。對實際生活沒有多大影響。
相比較而言,無憂無慮過一生才是真正的幸福。
只是孫曼麗卻不這麼想,讓自己的兒子得到長和已經成為她的執念。
她跟著顧振華已經過慣了奢華的生活,所以這樣的生活對她已經沒有特別大的吸引力,她就想要長和,要她的兒子掌權。
似乎只有這樣才能向世人證明,她這個當年爬床的小三是最終的勝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