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天在酒吧唱歌的時候,其實想的只是要讓你對我刮目相看。」他撥弄兩下琴弦,「想告訴你,我魅力無窮,沒有人不喜歡我。」
林冉翻白眼:「那天你說要教我泡妞。」
「我說你就信?你又不會吉他,又不會唱歌,我要真想教你,就該教你學的會的把戲,如何說話討女孩開心,如何表現告訴女孩你心裡有她,如何把握距離叫她心慌難耐。你說,這些我教你了麼?」
林冉:「……你的確厲害,滿意了吧。」
「不滿意。尤其聽你說,酒吧里有你喜歡的類型的時候,我氣得想把那女人殺了。」
他開始唱:「嫉妒來的突如其然,才發現早已對你情根深種。這愛何時萌發的已無從探究,唯記得那日我伸手向你,卻只碰到冰冷的壁壘。」
林冉:「……你別唱了。」
「我唱的不好?」
「不,就是……」林冉為難,「你不覺得太肉麻麼?兩個大男人,你給我唱什麼情歌。有時間不如出門轉一遭,說不定就碰上了你的真命天子。」
比如主角受什麼的。
「你怎麼知道,我的真命天子就不是你?」
「因為我……」
「因為你不喜歡男人?」
「這個理由還不夠麼?」
「不夠。自然不夠。」
「那要怎麼樣才夠?」
「到你有了愛人的時候。」
林旭說完,忽然放下吉他來到林冉面前,低頭吻了下他的額頭。
林冉驚,推開他道:「你說過你不會碰我!」
說完就想打自己一嘴巴子,這話說的,跟炸毛女孩兒一樣。
林旭卻無所謂道:「我還說過,我不動直男。」
林冉:「!」
所以,這是光明正大的說話不算話?要點兒節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