骯髒。
噁心。
她發自內心地無法接受這個人的親近。
之後童和平又試了幾次,然後就很識相地沒再自討苦吃了。
再之後,他們在未經談話的情況下,達成了某種默契。
童和平沒事儘量不回來,不過家用照給,而她則依舊以“童和平妻子”的身份住在齊家,照顧著兒子的飲食起居。
時間長了,也覺得這樣沒什麼不好。
反正她對戀愛結婚這種事早已經不報任何希望,就這樣吧。
而直到今天,此時此刻,童和平終於開口承認說——
他錯了。
即使在試圖挽回時也從未開口承認過錯的童和平居然說“他錯了”。
可是,他卻忽視了最重要的事。那就是,一個人如若知道自己錯了,那就該改正,而他,卻一邊說著“我錯了”,一邊持之以恆地繼續犯著錯。
難道不可笑嗎?
齊靜沒回答,只是一言不發地看著童和平,直看到後者渾身發毛。他再次清了清嗓子,鼓起勇氣說出了第二句話:“但阿靜,你也戀愛過,應該知道愛情有的時候,是不受理智控制的。”
聽到這話,齊靜的眼神變得越發微妙。所以,他這是一邊承認錯誤一邊想為他的出軌行為正名,將一切罪過都推給那“情不自禁的愛”嗎?
別這樣,愛很無辜好吧,它招誰惹誰了?
“愛一個人,就該給她全部。”童和平咽了口唾沫,又深吸了口氣,才說出了下一句話,“比如說,婚姻。”
齊靜的神色終於有了波動,她的眼神中浮出清晰可見的怒意:“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童和平輕聲說道,“阿靜,我們離婚吧。”
一瞬間,齊靜覺得可笑極了。
離婚,她想過。
在文文長大之後,在文文有了足夠的判斷力和接受能力後,在文文不再發生內心地渴求家庭的完整後……直到那時,她也許就能從現在這種畸形的生活中掙脫出去,過她想過的日子,過霜曉一樣的日子。
但從始至終,她沒想過童和平會主動提出離婚。
她覺得他們在這一點上有著足夠的默契,為了各自的父母和文文,他們得將這段已經沒什麼意思的婚姻維持下去。
簡而言之——
她知道童和平渣,卻沒想到他能渣到這個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