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家的其他人卻不如木大姑那般豁達,雖然江白鳳的指控讓他們有了些許的心虛,可自私的人從來就不會覺得自己是錯的,很快的,他們就開始埋怨腹誹江白鳳的小心眼。
不就是偏心嗎,當爸媽的怎麼就不能偏心了,為了這點小事鬧離婚,江白鳳可真是一個不安分的女人。
第44章 七十年代小知青19
最終婚還是離了,木國峰不想離, 可是江白鳳的態度太堅決。
離婚後的財產分割也沒太大的異議, 家裡住的房子是私人產權的, 當初木國峰和江白鳳結婚後, 攢錢一塊買的,當時花了一千三百塊錢,現在城裡人口多,家家戶戶房子擁簇,當初這幢一千三百五十塊錢的帶院子的小房子,現在也漲到了一千七百多塊錢,加上之前家裡重新修葺了屋子, 加建二樓又花了小一千, 連帶著抬高了房子的市價。
這會兒一個地段好的, 小二層帶院子的房子,起碼得賣兩千五,房子是夫妻倆一塊買的,自然也得平分, 木國峰要房子, 就得折算一千兩百五十塊錢給江白鳳。
木家人倒是想要藉口江白鳳把家裡的錢統統給了木歆這件事來減輕江白鳳在財產分割上的份額,卻別江白鳳拿家裡在給木向黨找工作時疏通關係以及買下那個工崗的花費堵了回去。
加上夫妻倆雙份工資養三個孩子,其中三個,都是木國峰的孩子,只有木歆一個,是她的親女兒, 十多年來,到底誰的犧牲更大,一目了然。
木國峰還是要點臉的,他央求著木家老兩口替他先出了五百塊,剩下的七百五十塊,則是每個月從木國峰的工資中劃出二十塊還債,直到債務還清為止。
除了房產這個重要的夫妻共同財產,其他就是一些家具衣服等零碎物件了。
江白鳳也懶得和木家人扯皮,只拿走了屬於自己和女兒的東西,剩下的她什麼都沒要,在江家人的幫助下,把那些她當初陪嫁的家具,以及衣物裝上了租來的三輪車上,離開了木家。
江白鳳擺脫了木家的束縛走的自在灑脫,留下木國峰一人,面對那些令人頭疼的爛攤子。
從木家老兩口那兒借的錢,木國峰在弟弟木國慶一家的要求下立了字據,等爹媽百年之後分財產,這筆錢,就要從裡頭扣除。
他一個月的工資七十五塊,在這年頭算是高工資人員,但這七十五塊,得除去給前妻江白鳳的二十塊,只剩下五十五塊,卻要應付之後兒子的婚事,以及接濟待在鄉下,等待他支援的長女。
一下子,原本優渥的家庭,一下子變得拮据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