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吧,不會的。”
第二天,劉保國和李小紅去了趟學校,手續直接就辦了。阮秋在初三也就定了下來。
阮秋安安份份的上課,同時也認識了新同學。他們比初二的同學要熱絡多了,她很快就有人一起結伴去食堂了。
李小紅連接了她一個星期,之後家裡實在忙不出空來,就只能讓她自己回家。
結果才兩天,她在回家的路上就遇上麻煩了。
阮秋不確定,這次麻煩是意外,還是花奇奇的算計,如果是,那她這次可就聰明多了,因為她沒有出現。出現在她面前的,是一群小混混。頭髮染的五顏六色的,身上的衣服也是叮叮噹噹,不是這裡有破口,就是那裡有補丁。走一步抖三抖,露出來的胳膊上,不是刺青,就是煙燙傷。
別的她其實都還能接受,哪怕她自己不會那麼穿,但不同時代不同流行,她能明白。哪怕是刺青呢,她也覺得沒問題。往高大上了說,這是藝術。往小了說,這是個人愛好。可那煙燙傷是個什麼鬼?為什麼他們會覺得,這個很了不起?
“小妹妹,放學了啊,陪哥哥們去玩玩啊?”
阮秋背著書包,前後望了望,除了他們這幾個人,前後都沒人。
“你們知道我爸是幹什麼的嗎?”阮秋素著小臉,冷冷的看著他們。
打頭的小混混抖著腿,手裡不知從哪裡摸著個打火機,噹噹當的一下一下的打開又合上。“你爸?不就是那個獨臂怪麼?怎麼,拿你那殘廢爸來嚇我們?唉喲,好可怕啊!”
阮秋生氣了,罵人不辱父母,這是規矩。
“我爸曾是一名很厲害的軍人。上過戰場,殺過敵人的。”阮秋扯下書包,“而我,是他的女兒。自然也是能殺敵的。”猛的衝上去,對著小混混就是一拳。
十三歲的少女,個子不高不矮,但已經足夠她想指哪打哪了。
一拳下去,對方抱著肚子彎了腰,疼的對方連聲都發不出來。
她來得又快又急,別人還沒反應過來,她已經放倒一個,向著第二個撲了上去。
這些人只知道自己要對付一個小姑娘,根本沒當一回事。再說他們本來就只是小混混,真沒多少本事。碰上行家,手裡有點本事的,他們也就只有挨打的份。
不到兩分鐘,幾個小混混全都被放倒。
“玩得開心麼?”
阮秋拿著撿來的打火機,一下一下的打著,然後來到那個領頭的那人面前,蹲下,用打火機敲了敲他的腦門:“誰讓你們來的?”小混混也有小混混的規矩,不是特殊情況,他們也不會招惹學校里的乖學生。
招惹了幹嘛?又玩不到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