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煜:“……”
他羞於開口討論這個話題。
“是腿。”秋風認真點評,“你的腿真的很長很細,也很直,比例非常好。”
要是在現代,也是能走T台的身材。
裴煜不說話,秋風笑道:“看吧,是不是我最了解?”
裴煜不知道怎麼接話,他只能求助般捏緊了秋風手裡的軟尺末端,啞聲開口:“別再說了。”
秋風:“嗯?”
“……不合適。”裴煜說,“我們,不應當談論這種事情。”
他們的關係不適合如此交談。
秋風:“……喔。”
她認為這是大環境決定的,她來自開放的時代,人們不再羞於展示自己的魅力。
而這個時代,裴煜說他們不該談論這個話題,也很正常。
她不再勉強,收好自己的軟尺和記錄數據的冊子。
裴煜自己說出來的話,秋風沒否認,他又蔫巴了一點兒。
他希望秋風能更喜歡他一些。
是不是該給自己找點兒別的事情做一做?起碼,除了外表……他得有點兒別的長處。
秋風也在想這件事。
面對好的“模特”,她靈感充沛,大爆手速,臨時做出兩套衣服,還讓布莊的人依照她的設計圖也做了兩套。
這樣他們出去玩兒的時候,裴煜就有四身衣服可以換了。
除了衣服,他別的地方也不能輸給尹天夜。
原著里尹天夜是使劍念詩的高手,功夫了得,才藝驚人。
喝酒之後吟詩舞劍,堪比李白再世。
根據劇情定律,之後肯定會出現什麼“才藝展示”環節。
裴煜也不能輸。
可惜秋風去自己的保姆車裡翻了半天,沒翻到任何跟古詩有關的書籍。
最後找到了一本,她閒來無事看過的外國詩集精選。
秋風:“……”
好吧,湊合用用?
接下來就是舞劍。
裴煜的武功在原著里是個謎。
因為他太無欲無求了,男主來找碴時,他直接不戰而敗,顯得非常弱雞。
上次和尹天夜對掌,尹天夜也明顯沒有使力。
兩個人都戰力成謎,無法比對。
但武功這種東西,在言情小說里其實用處不大。尤其是在這種狗血的劇情里。
只能用來排除一些沒有用處的配角。
然後。
讓男主耍帥。
所以,裴煜只要會一點功夫,然後會耍帥,就可以了。
像他上次救她的瞬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