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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煜:“……”

他羞於開口討論這個話題。

“是腿。”秋風認真點評,“你的腿真的很長很細,也很直,比例非常好。”

要是在現代,也是能走T台的身材。

裴煜不說話,秋風笑道:“看吧,是不是我最了解?”

裴煜不知道怎麼接話,他只能求助般捏緊了秋風手裡的軟尺末端,啞聲開口:“別再說了。”

秋風:“嗯?”

“……不合適。”裴煜說,“我們,不應當談論這種事情。”

他們的關係不適合如此交談。

秋風:“……喔。”

她認為這是大環境決定的,她來自開放的時代,人們不再羞於展示自己的魅力。

而這個時代,裴煜說他們不該談論這個話題,也很正常。

她不再勉強,收好自己的軟尺和記錄數據的冊子。

裴煜自己說出來的話,秋風沒否認,他又蔫巴了一點兒。

他希望秋風能更喜歡他一些。

是不是該給自己找點兒別的事情做一做?起碼,除了外表……他得有點兒別的長處。

秋風也在想這件事。

面對好的“模特”,她靈感充沛,大爆手速,臨時做出兩套衣服,還讓布莊的人依照她的設計圖也做了兩套。

這樣他們出去玩兒的時候,裴煜就有四身衣服可以換了。

除了衣服,他別的地方也不能輸給尹天夜。

原著里尹天夜是使劍念詩的高手,功夫了得,才藝驚人。

喝酒之後吟詩舞劍,堪比李白再世。

根據劇情定律,之後肯定會出現什麼“才藝展示”環節。

裴煜也不能輸。

可惜秋風去自己的保姆車裡翻了半天,沒翻到任何跟古詩有關的書籍。

最後找到了一本,她閒來無事看過的外國詩集精選。

秋風:“……”

好吧,湊合用用?

接下來就是舞劍。

裴煜的武功在原著里是個謎。

因為他太無欲無求了,男主來找碴時,他直接不戰而敗,顯得非常弱雞。

上次和尹天夜對掌,尹天夜也明顯沒有使力。

兩個人都戰力成謎,無法比對。

但武功這種東西,在言情小說里其實用處不大。尤其是在這種狗血的劇情里。

只能用來排除一些沒有用處的配角。

然後。

讓男主耍帥。

所以,裴煜只要會一點功夫,然後會耍帥,就可以了。

像他上次救她的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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