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在腳下翻湧,濕潤著堤壩。
他曾以為自己活的熱鬧喧譁,酒肆牌場,從不缺朋友兄弟。
但原來二十多年,真情極少,落魄時分,竟不過孑然一人。
他喝完了綠瓶子裡最後一滴酒,打完最後一遍電話。
然後他紅著眼睛,在微博里第一次發了個人的心情,他說:
「——不堅持了。放棄了。」
這條發完,所有的重擔都放下。
所有的驕傲,也都放下了。
他合上手機,他合上眼睛,在夜空之下眠去。
後來他許多天沒再打開手機,再開機時,倒也不出他意外的沒有任何電話和簡訊。那時候的他甚至想,或許自己就這樣死了,葬身江中,也沒有人會覺察到吧。
北京,他也不想再去了。房東打來了電話問他租不租,他冷笑著送了房東三個字滾你媽。
他遊走在家鄉的市井巷陌之間,在城隍閣遠眺西湖山色。
那時候的他,已然決定就這樣留在杭州,找個最普通的工作,哪兒也不去了,什麼也不打拼了。
直到有一天,他出於習慣,再一次登上了微博。
那條「不堅持了。放棄了。」下面,有個一百多條留言,他一條一條看過去,大多都在詢問他出了什麼事,不再堅持什麼了。
只有一個人,仿佛隔著屏幕,窺見了他所發生的一切,竟一條私信發來,那樣肯定地對他說:
你執著了那麼多年的東西,付出了那麼多努力,前面摔了一百次跤也能爬起來,第一百零一次你就爬不起來了?你低下頭,看看自己的腿斷了沒有?年級輕輕又沒殘廢,講什麼放棄。
留言人的ID赫然,狂奔的小褲衩。
林子勿頓覺一股無名業火燒了起來,出離的憤怒,他手指飛快地打著字,只覺如果這個小褲衩此刻人就在自己面前,他分分鐘能把這條褲衩撕扯成一條丁字褲。
——呵呵,你懂我?我的事情你又知道多少,這麼閒管管你自己身邊的事情吧,追什麼星。有什麼意義。
那邊的人竟然在線,林子勿還沒來得及下線,他就回了過來。
狂奔的小褲衩:我懂。
林子勿:你懂什麼?
狂奔的小褲衩:誰都會遇到困難,不是你一個人。
林子勿:呵呵。你不覺得你這樣開導我很可笑嗎?我認識你?我和你很熟?
狂奔的小褲衩:你不該和你的粉絲這樣說話的。
林子勿:抱歉我裝不了,我就這麼一個人,你愛喜歡不喜歡。
狂奔的小褲衩:可是我不是你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