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胡安會來事,本來就是個很討姑娘喜歡的性格,以前之所以沒人嫁給他,是因為他家實在太窮了,而他本人也不務正業,沒計劃,吃了上頓沒下頓。
但現在不同了,胡安有錢,長得不錯,又年輕,上面還沒有父母管著,誰嫁給他,一進門就是當家作主的女主人。肯定會有人相中他,托媒婆上門提親。再這麼不清不楚的吊著他,顯然不行。
意識到胡安的身份水漲船高后,何春麗糾結了許久。她之所以不願意跟胡安在一起,是怕重蹈前世的覆轍,但現在這幾個月看胡安的表現還可以,尤其是兩人的生意也捆綁在了一起,如果分開,她一個女流之輩,不說別的,光是應付地痞流氓的騷擾和勒索都頭痛。
拆夥分開有弊無利,衡量了許久,何春麗終於下定了決心跟胡安在一起。不過她提了個要求,結婚後,家裡的錢都交給她管,鋪子辦理營業執照的時候也登記在她名下。掌握了經濟大權,她也不擔心胡安以後鬧什麼么蛾子。
胡安本就是大大咧咧的性格,有吃有穿有錢花就行,他管錢在誰的口袋裡呢,反正兩人一起做生意,鋪子裡有的是錢,他拿個三五十何春麗又不會說什麼,於是很爽快地就同意了。
兩人達成一致,何春麗便跟胡安一起回了鄉下。本來,他們倆還沒結婚,她應該先回自己家的,不過何春麗是二婚,胡安是個孤兒,家裡沒親人,也就沒那麼多講究。
何春麗想氣一氣林老實,就跟胡安先回了他們楊樹村。想當初,她跟林老實提過好幾次,做生意賺錢,林老實不聽她的,非要折騰什麼魚塘,看看,辛辛苦苦折騰了一年,把自己弄得泥一把土一把的,最後毛都不剩,一年都白幹了。
哼,有捷徑,有更好的路可以走,他不走,非要挑那條難的走,這下看他們賺了錢回來,林老實肯定會暗戳戳地後悔。
於是何春麗跟胡安買了嶄新的鳳凰牌自行車,戴著漂亮的金鹿手錶和金項鍊,穿著城裡時髦修身的羊毛大衣,拎著大包小包,高高興興地回鄉了。
哪知他們這幅打扮,進村之後,並沒有引起轟動,除了幾個以前還在背後議論過她的長舌婦和一群什麼都不懂的孩子,就幾個年輕小伙過來艷羨地看了看胡安的自行車。其他人仿佛看不出來,他們發達了一樣,就是面對面路過,也只是不冷不熱地跟胡安點一下頭就完事了。
也沒人關心他們在城裡做了什麼,哪來得這麼多的錢。他們回來到一個多小時了,別說林老實,就連胡安的堂叔堂伯也沒上門看一眼,他們在城裡的盛裝打扮和刻意準備的這麼一堆禮物,像是一個笑話。
何春麗暗恨不已,對胡安抱怨道:「肯定是林老實,這個小肚雞腸的傢伙,仗著放水幫了村民們,就唆使大家不理咱們。」
胡安比較粗心,沒留意這些,也不在意,他說:「你想多了吧,他又不知道咱們今天回來,怎麼提前唆使村里人啊。行了,都是不重要的小事情,收拾一下,咱們待會兒要去你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