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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愛華有點詫異,今天這個孩子的反應太平淡了,若是換了以往,他早抬起那雙黑睃睃的眼睛,激動地看著她了。

雖然林老實的表現不在意料中,不過梁愛華還是按照原計劃拋出了事先準備好的說辭:「喜歡就好,阿實,等咱們家的超市掙了錢,媽給你買更好的。」

說著說著,她似乎是想起了什麼不愉快的事,臉上的笑容盡褪,長長地嘆了口氣。

放下東西的邱心文坐到她旁邊,輕輕拍了拍她的手:「別擔心了,還有我呢,咱們會熬過這一關的。」

梁愛華抬起手,擦了擦眼角,語氣充滿了擔憂:「你白天要忙超市的事,晚上又要出去跑出租,長期這樣下去,就是鐵打的人也熬不住啊!」

邱心文安慰她:「沒事,等過一陣超市的生意好起來就行了。這段時間再堅持堅持,怎麼也要把房貸的錢掙起來,不然要是銀行把房子收了,咱們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

兩人一唱一和,配合得極好,不過是想引得林老實能主動提出去搬磚,替家裡還房貸罷了。原主當初年紀小,看不透這些彎彎道道就中了計,在他們的刻意引導下,最後心甘情願去工地搬了兩年磚,賺的錢也大半拿回來還了這套他只配住在儲物間的房子貸款。

如今換了林老實,他當然是不接腔。如果不是因為他現在才17歲,身份證還捏在梁愛華手裡,他早不跟這兩口子撕破臉了。

但現在不行,梁愛華和林大明還是他的法律上的監護人,而且梁愛華拐賣兒童已經過去十幾年了,當時的證據也早都湮滅了。因為沒有監控,梁愛華當時使用的又是□□,沒有留下任何的圖像和直接證據。單憑他的一面之詞和原主親生父母的指控,沒法定梁愛華的罪。

後來梁愛華之所以敢主動把這個事暴露出來,是因為事情已經過去了二十多年。她認為這個事過了刑事案件追訴期,就算說出來,她也不會再受到法律的懲罰了,所以有恃無恐。

要不是顧慮到法律會追究她,早在跟林大明離婚後,梁愛華就會甩掉原主這個包袱,把他扔回親生父母身邊了。

梁愛華和邱心文兩個人說得口乾舌燥,結果林老實就像根木頭樁子一樣坐在那兒,一句話也不說,可把梁愛華氣得夠嗆。

沒辦法,林老實一直不做聲,梁愛華只能主動提起這個話題:「阿實,咱們家超市最近生意不大好,已經虧了好幾個月錢了,現在家裡有點困難,你已經17歲了,是個大人了,能夠幫家裡忙了,如今媽也只能指望你了。」

林老實抬頭看了她一眼,說:「那我下個月再省點,多給你兩百。」

原主目前在一家電子廠上班,一個月工資兩千出頭,自己花一點,每個月交1500給梁愛華。

但梁愛華並不滿足,尤其是看了工地上隨便一天就幾百,哪怕是小工也差不多兩百塊一天,遂動了讓林老實去搬磚的想法。這樣一個月可以比在電子廠多掙一兩倍的工資,帶回家的錢自然也會翻倍,豈是兩百塊能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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