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奴就問大少爺怎麼個意思,大少爺說怕婚服輕了,承不住喜。」
哼,初始嫌棄,後頭又用上,不就怕婚事再有意外嗎?
蘇希錦內心酸軟腫脹得厲害,幾次張口都說不出話來。
嬤嬤擺了擺手,與兩位侍女一起,伺候她穿衣,一邊抽空為韓韞玉說話:「咱們大少爺話少,什麼話都悶在心裡。但他對大人的愛意,老奴一直看在眼裡。大人聰慧能幹,日後成親後,請多多擔待些。」
這是哪裡話?蘇希錦搖頭,他話確實不多然亦不少。
婚服厚重,層層迭迭,加上許多飾品,光穿好就花了半個時辰。
「合身,分毫不差,真真正正像是為少夫人量身定做的,」嬤嬤又開始抹淚,「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少夫人合該嫁給我們家大少爺。想來小姐在天有靈,看到你穿上如今婚服,也會欣慰吧。」
兩個丫頭震驚地張大嘴巴,神色艷羨。
蘇希錦摸了摸臉,湯泉池裡沒有鏡子,不知自己如今之貌,只能從她們模糊的瞳孔中略知一二。
青絲如瀑布垂下,五彩披帛,曳地而出,內里的金絲銀線,襯得她越發的白淨妍麗,溫婉秀美。
外間有丫頭催促,「嬤嬤,裡面好了嗎?大少爺要進來。」
「可不興讓他進來,」嬤嬤立即吼道,吩咐兩位侍女,「快快,收起來,別讓他看見。」
又轉頭囑咐蘇希錦,「這女人的婚事啊,就只有一次,萬萬隨意不得。現在讓他看見您這副樣子,成親之喜就大打折扣。大人可要卡嚴些,莫要因為一時心軟,讓他瞧了去。」
蘇希錦抿嘴,這麼多人攔在這裡,他也進不來呀。
「都聽嬤嬤的。」
如此,幾人快速脫去華服,嬤嬤一拍腦袋,「呀,方才忘了試穿繡花鞋了。」
「這可怎生是好,」繡花鞋代表吉祥,嬤嬤著急,就要讓人取來穿,不妨身後伸出一隻手,先她一步截住那雙鞋,「我來吧。」
是韓韞玉,他在外面等了半晌,想著時間差不多了方才進入。
「坐下,」他指了指岸上矮几,撫袍蹲下,「時候不早,得趕緊回城。」
一雙骨節分明的玉手,握住她白皙小巧的足底,輕柔套上繡花鞋。
不像內宅的女子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她常年走動,後跟有些粗糙。
手指的溫度透過腳心,傳遍全身,蘇希錦雙頰犯熱,盯著他低垂的頭顱,不知在想些什麼。
「好了,」他突然抬頭,笑容寵溺,「你下來走走。」
大體是合腳的,稍微有一點點緊,然不影響走動。
「合適,」她說。
他搖頭,「還得再去改改。」
說著又俯身為她脫去鞋子,與嬤嬤交代幾聲,帶著她離去。
方才裡面明珠照耀,倒不覺得天黑,出了房門才知時日已晚。
「婚服美麗大氣,雍容華貴,當真令人震撼,」車內,蘇希錦斟酌著詞語與他商量,「只宮中娘娘崇尚節儉,咱們用這個恐怕不太妥當。」
此婚服比宮中禮服都來得華麗,出現即引發躁動。韓、蘇兩家都信奉低調,不爭不搶,恐引起他人閒言碎語。
七月流火,剛從湯泉池中出來,她小臉紅潤,鼻尖有汗。韓韞玉輕輕別過眼神,「先喝茶,不然夜裡口乾舌燥。」
「成親只這一次,自然馬虎不得。」他不在意別人看法,就想把好的東西捧到她面前,「咱們按照自己的想法來,不用管其他人。」
他意已決,蘇希錦不再多說,反正無論如何,兩人一起承擔。
「前頭給你的肌麗膏還有嗎?若沒了,明日我讓聽雪送去蘇府。你記得讓花狸為你塗抹腳底。」
肌麗膏,擦臉之用,塗腳上未免太奢侈了些。
然這些他是不管的,第二日就讓聽雪送了幾大盒子過來。
眼見著七月下,婚期越來越近,這日蘇希錦去刑部時,聽幾位大人研究「自告」一事。
所謂自告,便是現代的自首,幾人談得熱火朝天,有說自告不承擔罪責,有說自告可罪減一等。
「史書記載,呼,先自告,除其罪。」有大人坦言,「下官以為咱們可遵循歷史,若有自告之人,良心未泯,可免除其刑責。如此可鼓勵眾人自投羅網。」
緋衣老者摸著鬍子搖頭,「不然,若一人殺人越貨,就因其自告而免除刑責。是否每次殺人,再向官府自告,就可不受處罰?」
「覃大人誤會下官意思,」之前的大人連忙搖手,「下官的意思是,本人未曾犯罪,舉報族親或同夥,可免除處罰。」
覃大人還是搖頭,「那也不妥,既享受其違法所帶來的恩惠,或享用了家族榮耀,因自告而免除刑責,實為不妥,譬如,」
他舉了一個例子,「家犯有株連九族之罪,為同族書生所舉報,難道因為他自告而免除一切刑責嗎?要知道他從小錦衣玉食,享受常人所不能享受的榮耀。焉知沒有違法所得,他如何能讀得起書?」
「既是如此,」又有大人起身,「下官也舉一例,還是該族人犯有株連九族之罪,然舉報之人為外室之子,兩日前才被列入族譜。他不曾因族人獲榮耀,更因此備受欺負,這樣的人,難道也要遭受株連九族之罪嗎?那未免太可憐了些。」
謝卯寅眯了眯眼睛,眼神犀利而複雜,他看向蘇希錦,「蘇大人以為呢?」
自告之罪,向來因人而異,在三六九等、審判者量法彈性大的陳國,從不曾出現過類似的糾紛。蘇希錦想不明白,為何謝卯寅讓大家因為此事吵起來。
她想了想,說道:「下官以為兩位大人都言之有理,可看他是否享用了恩惠,若無恩惠,猛然遭罪,實在可憐。然這只是從良心道德上來講,咱們立法,自然還得考慮許多。」
「大人且說。」
「下官觀當今斷案,不論什麼罪、什麼法,都會考慮當事人的實際情況。若有那悲慘的,博得執法官同情,便會少受罪,少遭殃。這與各位大人說的有異曲同工之妙。」
「這有何不妥?」有大人問,「律法之外還有情理,咱們為官的,就是要為百姓伸張正義。就比如上次大人說的女子不忍受辱,奮起殺人案。因為當官的憐憫,法外開恩,放過了她。下官以為這案判得好。」
蘇希錦搖頭,「因為律法是莊嚴神聖的,不容更改。」
作者有話要說:這本書已經寫到了後期,正文大概八十來萬,近九十萬。還有幾個外任場景,後面會寫進番外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