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曦就是KC獵戶星東獵城南城區的王法,在她的地頭上,講不講王法,看她的意思。
而且王法也不是對誰都講的,她治下的如果有安全星戶口的居民,對於他們,景曦肯定要遵守聯邦的法律,一切行動按法律行事,就算他們犯了法,也儘量把他們交給聯邦軍事法庭處理。
而那些只有野生星臨時戶口的人,那就看景曦心情,心情好把你移交給聯邦政府,心情不好就地處決。
當然,這一切都建立在景曦有能力的情況下,如果,景曦治不了他們,某個野生星厲害的人物,把景曦給殺了,只在聯邦政府留一條某某區長某年某月某日被刺殺身亡,嫌疑人有誰的記錄。
兇手只要能跑掉,到其它的城市,其它野生星換個地方繼續生活。
如果景家和顏家有人對這件事很重視,可能會派人來查一下,幫她報仇。
或者是有人想撈她的遺產,藉機搞事情,打著查案的名頭,除掉一些人,撈點利益都有可能。
景曦在區長府里看完帳冊,一堆合同放在她的眼前,這些都是前任區長簽的下屬,他們的任期還未到期。
每一個合同最短的100年,長的300多年,這是明目張胆,合法的奴隸買賣。
前任區長比她黑多了,景曦簽的最長的合同才60年,這裡的動不動就200到300年。
景曦讓血舞和殷辰拿著合同一個一個的確認這些人是否還在城主府,在的加個通訊,讓他們隨時準備開會。
這些人中,大部分是前任區長的護衛,只有一個人引起了景曦的注意,他跟前任區長的關係就跟景曦和血舞的關係一樣,算是一起長大的兄弟姐妹。
如果是景曦,遇到這種情況,要麼臨死前,放兄弟自由。要麼就是接收財產時,知道他是父母的好友,結個善緣,放他自由。
沒有想到那對母女既然把他賣給自己,是野生星的人情太冷漠,還是那對母女太傻,這種人也給賣了。
這就是跟人簽契約的悲哀,尤其是200到300年以上的長約,有的人一輩子就只能活個300歲左右,簽個300年的長約,基本上一輩子就是主家的奴隸。
都是自己的選擇,對於被僱傭者,你不簽長約,因為可以隨時離開,大部分得不到主家的信任和重用,有可能一輩子碌碌無為,在底層掙扎求生。跟主家簽了長約,之後的事情又會身不由已。
就像殷辰跟血舞,他們兩人雖然得到景曦的重用,可是在契約期限內,不管他們喜不喜歡野生星,他們必須跟著,景曦派他們去哪裡,他們沒有拒絕的權力。
忠刃來到景曦辦公室敲門,聽到請進。推門進去說:“區長,您找屬下有什麼事。”
“我沒有來這段時間,城區的事務辛苦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