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這樣的消息,巫芸語大跌眼鏡,不敢相信,在科技發達的星際,還有這樣的情況存在。
“婚姻分娶方和嫁方,娶方是家主,在家族中擁有絕對的權威,家主只要養得起伴侶,可以多娶。”
景曦剛剛說到這裡,被巫芸語打斷,“嫁方也太沒有人權了,連自己的伴侶出軌都不能管,在家裡的地位那麼低,誰願意干?”
巫芸語無法理解,家裡不是講究平等的地方嗎?怎麼會這樣?
“只是嫁人而已,怎麼就沒有人權了,妻子和夫朗也是一種職業,沒有人會因為他們嫁人而看不起他們,你不願意嫁人,可以做娶方,或者跟人平婚。”
“妻子和丈夫也是職業?”
家還分職業,巫芸語學著景曦的方法,把光屏拉近,看看上面怎麼說的。
聽到巫芸語這麼說,景曦糾正道:“是妻子和夫朗,不是丈夫。嫁人的女性是妻子,女性是娶方的尊稱妻主。而男性嫁人後是夫朗,男性娶妻的才可以尊稱丈夫,這點你不能搞混,稱謂的差別,在家中的地位天差地別,承擔的義務也不同。”
“有什麼不同?”巫芸語被景曦說的有點暈。
“作為妻主和丈夫的娶方,必須要養得起家,養得起你娶的所有伴侶,否則,他們可以去告家主。”
“什麼?這也可以告?做家主也太累了吧?”
今天算是開眼界了,老公養不起自己還可以告,這法律也太奇葩了吧?
“嫌累你可以嫁人,沒有人強迫你做家主。”景曦輕飄飄的回道。
第272章 婚姻
巫芸語反應這麼大,並不是想要收多少個美男,開一個後宮,她只是想要一個可以相互尊敬,相互扶持的伴侶,在婚姻中男方能在經濟上幫扶一下她,畢竟她一直生活在男人養家是天經地義的社會環境中。
可是,看星際的婚姻法,如果要男人養她,她的地位並不比這裡的女人的地位高,那她為什麼要結婚。
聽到這麼殘酷的現實,巫芸語對未來將要面臨的生活很沒有信心,又捨不得失去看星辰大海的機會,最終鼓起勇氣說:“我既不想做娶方,也不想做嫁方,我可以不結婚嗎?”
“當然可以,聯邦婚姻自由,沒有找到合心意的伴侶,選擇單身一輩子的人高達50%,你不是特例。”
“這麼高?那為什麼還有人願意做嫁方?”景曦報出來的單身率之高,把巫芸語嚇一跳。
“有需求,就有市場,總會有人想走捷徑,或者活不下去而選擇這條路,法律很保護嫁方除了子嗣之外的權力。”
一天之內接收的信息量太大,顛覆了她之前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巫芸語覺得自己實在是沒法接受聯邦亂七八糟的婚姻制度,她感覺自己在星際生活毫無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