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是我的錯,不過,我今天已經說服超超了,我願意跟著靚姐去打工,所以,希望爸媽你們不要生超超的氣了。
超超都是為了我好,而且我也知道錯了,我去打工給家裡賺錢本來就是應該的,為了嬌嬌的身體和超超以後換學校,我都該好好賺錢的。
爸媽,你們看,能不能和靚姐再說說……
這次能不能帶上我?”
本來準備了一肚子話的李大明被李唐詩突然開竅的話,給驚喜到了,到縣城打工和到京城打工那可是有著本質區別的;縣城飯店是大哥那邊安排的一個月累死累活了,一個月最多也就三五百。
京城那邊就不一樣了,聽說一個月都是一千元起步的;李大明更是聽說長得漂亮的小姑娘,若是機遇好些,遇到些大老闆什麼的,一個月拿三五萬元,都是有的。
三五萬元,那可是別人一家一年的收入,還不一定能存得下來。
這會李唐詩自己反悔了,好呀,知錯能改簡直太好了。
就連唐花鳳也激動的站了起來,因剛才李唐詩的躲讓把李唐心給打傷的事,都不計較了,直接要往外跑:“能能能一定能,我這就去給靚姐打電話,明天下午就走,也不知能不能加得上。
大明,拿點錢給我,我好給靚姐送個禮!”
李唐詩這死丫頭願意去跟著靚姐去打工,那他們家以後必然是要發達的呀,給靚姐送點禮,把人塞進去,才是重中之重。
第18章 先拿了
一向把錢當命的李大明,還真的特大方的給去房間裡拿了三百給唐花鳳,等人一走,李大明嘴角的笑就是用飯菜都壓不住,還時不時的提點著李唐詩,去了京城,要好好聽靚姐的話。
吃完飯後的李大明一刻也呆不住,就連最心疼的寶貝女兒李唐嬌一直沒有出來吃飯都沒再關心,跑回房間一陣窸窸窣窣的,出門時,不僅換了一套衣服,連髮型都重新梳了梳,還打上出門辦事才捨得用的‘魔絲’(髮膠)。
走了走了還不忘誇獎一番李唐詩:“詩詩,就是乖巧懂事,以後我們家可就全靠你了,晚上好好休息,順便收拾下行李。
你.媽媽出馬,必定會把靚姐給哄高興,帶你去京城賺大錢,吃香喝辣的。
對了,順便幫你.媽媽把廚房呀,還有家裡沒洗的衣服呀,洗了吧,下午那會你.媽也是擔心你,關心你才會打你,別跟你.媽一般計較。
爸爸,可是最喜歡詩詩了。”
望著背影一直消失在院子裡,乖巧的李唐詩臉上露出譏諷,這就是她老實的爸爸,任何時候,都能說出這麼一番話來安慰她,哄著她,讓她感覺,家裡沒了她,根本就過不下。
就像從小就不斷給李唐詩洗腦一樣,她不好好做家務,不好好照顧弟弟妹妹,不讓著她們,她就不是個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