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急,慢慢看。
等你確定沒問題,我們再去律師事務所做個公證,就算生效了。”
張虎拿出來的東西,全都是昨晚他加班加點,找自家公司的律師團那邊,按著李唐詩本人,量身寫出來的合同。
看到最後,李唐詩看到了果然如張虎之前說的那樣,她以配方入股,給她百分之三十的股份,而且張虎只有使用權,在沒有李唐詩的特定授權下,張虎是無法做主,拿這份配方投以其他的商業運作。
如有違約,張虎將以配方未來估計的總金額翻十倍,賠償給李唐詩,就連兩人一起合作開的火鍋店創立的火鍋品牌,張虎都要無償退出,並把股份無條件轉讓給李唐詩。
先不說配方能估算多少錢,就算只有十萬,翻十倍賠償那就是一百萬;更狠的是張虎投資的火鍋店,到時也要無條件轉讓給李唐詩,這也太狠了些?
果然,張虎為了綁住李唐詩這個合作者,真是煞費苦心,合同全都是站在對李唐詩有利的角度思考出發的。
這哪叫合作呀?
明明就是白送錢給李唐詩好麼!
所以看完後的李唐詩,臉色變了好幾變,她並不認為張虎是個傻的。
不,李唐詩從一再推翻對張虎的看法後,就覺得這人很聰明。
第120章 迷信狂人
張虎這人有手段,性格圓滑,做人做事都能屈能伸,是個能成大事的。
這份合同就是最好的證明!
李唐詩按下心底的疑慮,把合同書合起來,放到一旁,終是忍不住開口問出心底的不解與問題:“張虎哥,在沒有嘗到我配製的火鍋底料前,怎麼就那麼認定了我能配出來?
且一定要找上我合作?”
這是李唐詩一直不太明白地方。
他們認識的時間短,而且張虎一個富二代,真的就隨便吃了一次她炒的田螺,就認定了她的手藝?
不管是那種猜測,李唐詩都覺得張虎對自己這種莫名的信任,很是荒唐!
李唐詩保證,自己兩世來都不認識張虎!
再有就是此時的她,除了一張臉,還真像吳奇說的那樣,沒其他能吸引人的地方。
但張虎並不像是那種好.色之人,更不是那種前世為女人,而花錢捧女人的男人,再說李唐詩一窮二白,也不是明星藝人,自認沒那種的故事裡的主角光環的魅力。
張虎還真被李唐詩問得一愣。
他對自己的味覺從小就有著獨特的理解,無意間吃了李唐詩的田螺和花甲,簡單驚為天人的美味,是他這種從小就吃遍山珍海味的人,第一次吃的。
二十多年,對一個富二代來說,不,對一個有錢的吃貨來說,這樣的美味,必然能引起吃貨們的共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