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最後還是沒忍住,伸出了自己的罪惡之手。
且不說這邊如何,那邊林雨薇經過兩天的摸索,才成功出了深山,一路往南走。
在傍晚時分,來到了一個小村莊。
“終於有人煙了!”迷路了好幾天的林雨薇,激動的不行。
在野外生存了這麼多天,她感覺自己都快變成野人了,現在見到有人煙的地方,能不激動高興嘛。
這個村子不大,只有二三十戶人家。
不過喬裝打扮一番的林雨薇,並沒有大搖大擺的往村子裡去。
雖然現在是什麼方位她都不知道,但她這麼貿然的從山裡鑽出來,實在可疑的很。
只要對方多問幾個問題,她很有可能就圓不回來,索性就不往村子裡去。
反正這小村莊,背靠大山,就只有那麼一條路,只要往那條路上走就行。
林雨薇探了探情況,謹慎起見,她又鑽回林子裡,在林子裡宿了一晚。
等第二天天蒙蒙亮的時候,收拾好了東西,就往那唯一一條路上走。
這大清早的,許多人家都沒有起來,林雨薇快步離開了這個小村莊。
這幾天在山裡,林雨薇想了許多事情。
她現在是個黑戶,若是回京城,入城門的時候,若是需要戶籍路引之類的東西,那她就鐵定完蛋。
只能告訴自己,現在想這麼多也沒用。
先找到達城鎮再說,一般鄉下小地方的話,也就在進城的時候,收點小錢。不會仔細盤查。
希望自己來到的這個世界,這方面不要那麼嚴格。否則不僅僅寸步難行,而且她的一番打算,很有可能泡湯,或者直接連京城都進不去。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就只能讓人帶口信給李芙蓉。
但那樣,情況就會變得複雜。
興許李芙蓉壓根就不相信帶口信的人呢?
明明婆婆已經被流放嶺南,結果現在說在某個地方等她。李芙蓉不信,也是正常,說不得還以為有什麼陰謀之類的。
林雨薇現在想再多都沒用,只能走一步看一步,然後再做打算。
不過,兒媳婦是要接來一起住的,畢竟對方肚子裡懷著的,可是原主兒子的孩子。
隨著時間的流逝,太陽漸漸升起。
林雨薇出了小道,來到大道上。
又往順著大路走了許久,她才遇到第一個人。
她同樣沒有上前搭訕,而是默默跟著對方,往前走。
再後來,她遇到的人越來越多,而且大部分人都是大包小包,背著背簍,推著獨輪車,顯然是一些家裡的產出,拿到城裡去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