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等車的途中,沈之歲發現自己的口紅忘記在了櫥櫃裡。
她趕緊趁著車還沒有到,急匆匆地往店裡的女更衣室跑了過去。
等沈之歲到了女更衣室,看到了劇本的作者彎下腰,再找些什麼?
因為作者太過於沉浸,好像沒有發現沈之歲的到來。
沈之歲看她鬼鬼祟祟的,不像是在幹什麼好事,也沒有跟她打招呼,而是默不作聲站在一邊,靜悄悄地觀察著作者。
沒想到不到幾秒鐘,沈之歲一愣,臉上露出難以置信。
因為她看見作者從花瓶旁邊摸出了類似紐扣大小的東西。
而這個東西好像還泛著紅色的光點。
這個時候沈之歲實在忍不下去,冷聲地問:「你在這裡藏了什麼?」
話音一落,嚇得作者做賊心虛地把東西往衣服口袋塞了進去。
沈之歲走了過去將作者步步逼近,然後她語氣不容置喙道:「東西拿出來。」
這個時候,作者開始裝傻睜大眼睛,一臉無辜:「什麼東西啊?」
沈之歲說:「隱藏攝像頭。」
作者搖了搖頭:「沒有啊?」
此刻,外面的人也聽到了更衣室里正常的聲音,店裡的服務員也趕緊跑了過來。
因為快到下班的時間,他們準備打烊了。
服務員看到更衣室里有人,也沒有問什麼事,便在門口催促地說:「您好,麻煩快一點,我們再有五六分鐘就下班了。」
這個時候作者說了聲「好」,便轉頭看向沈之歲笑著說,「他們要下班了,我們走吧。」
沈之歲知道如果順著她的話離開,就再也找不到證據,對方也會矢口否認。
那這些在更衣室里換衣服的女生,私密照就會被流露出去。
結果可想而知。
要麼是被威脅,要麼就是用著這些照片換取錢財。
她根本沒有想到能寫出那麼好劇本的作者,竟然能幹出這種不是人能幹的事。
同為女生,作者肯定知道就算她偷拍了這些照片,發出去換錢也沒有人敢告她。
因為大多數女生都害怕流言蜚語,只能不了了之。
作者見她一動不動,只好轉身,自己先離開了。
這個時候,沈之歲快速地拉住了對方,說:「不准走,你把東西交出來,我看看是什麼你才能走。」
突然,作者像是炸了一樣,怒氣沖沖地對沈之歲罵道。
「你是不是有被害妄想症啊?你真以為我跟那些男人一樣嗎?對你的身體感興趣,我就是過來換個衣服,你就說我偷拍了你,你有沒有證據啊?」
說完後,服務員愣了愣。
因為服務員也害怕這件事發生。
更不想因為這件事耽誤自己的下班時間。
於是服務員自然而然就站在了作者這邊。
服務員也不耐煩地說,「女士,沒有證據的話不要空口誣陷別人,這是犯法的,所以請您儘快離開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