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錄製時,一陣尷尬和安靜。
導演只能趕緊讓主持人走下一個流程,才挽回了局面。
等結束拍置攝後沈之歲坐回車裡,陷入了沉默。
周涵罵罵咧咧說:「什麼垃圾節目,竟然搞黑幕?」
發泄完後,周涵的心情才好了一點。
然後,拿出來沈之歲接下來要代言的產品,交代一下:「這是你在安靜公司最後一次的行程活動了。」
「等把這個廣告拍攝完畢後,我們就不會再接受安靜公司所有的工作了。」
沈之歲看了一眼周涵手上的產品,微微皺了皺眉。
這個產品是一個護膚品,而且品牌是名不經傳的小品牌,沈之歲連聽過都沒有聽過。
不是她看不起小品牌,而是小品牌的質量沒有任何保證。
萬一她代言了,後續出現問題,品牌方可以隨時跑路,但是留下的禍害,就成了代言人的事情了。
沈之歲說:「你把護膚品給我,我回去試用一段時間,如果覺得可以的話就會代言。」
周涵沉默起來。
她說:「如果放在平常的話倒是可以。但是你要解約了,這是解約前都簽下的合同了,你要是不趁著解約前把廣告拍完,後面解約更難。」
沈之歲一愣,問:「我什麼時候簽的?」
周涵說:「是安靜幫你簽的,你忘記了合同里有寫到,安靜是可以幫你簽約的,因為她是老闆,你只是個打工的。「」
沈之歲還是毅然決然的說:「我得試用,不然對得起我的粉絲,還有那些因為我而去購買我的代言的人嗎?」
周涵是支持沈之歲的。
她說:「那我再給安靜說一下吧。」
*
大四課程不多,沈之歲也不想在學校住下了。
她就和周涵在外面租了一個房子。
至於為什麼不回沈家住,是因為沈老爺現在搬到了沈家的別墅。
沈之歲知道,自己但凡在沈老爺的眼皮子底下出現,兩人肯定就要針鋒相對。
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煩,她寧願多花幾千塊錢在外面住。
只是在外面住有點不太安全。
比如今天,沈之歲下課後回家的時候,被人跟蹤了。
總感覺有人跟著她。
一扭頭,果然就看見了鬼鬼祟祟的人影。
沈之歲趕緊收回視線,加快腳步,又快速地拿出手機,打了自己存的緊急聯繫人電話。
電話撥通後,沈之歲脫口而出:「有人跟蹤我,我在南山路……」
剛說完,身後伸出一隻手奪走了她手上的手機。
而下一秒,對方就將她的手機扔了出去。
沈之歲:「我的新手機!」
草!
那可是她花了將近一萬買的。
到手沒用幾天,就這麼被扔了。
沈之歲突然不害怕了,心裡全是怒意。
她轉過頭,映入眼帘的便是熟悉的面孔。
對方似笑非笑道:「老同學,別來無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