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矛盾的心情,和孫家人加在她身上的辛苦,共同鑄就了原身的苦痛,要她永遠困在這想不開的情境。
顧汐也說不出這算是幸運還是不幸
原身兩年後之所以能清醒選擇離開,那也是託了妹妹的福。
妹妹當年未婚先孕,生下的孩子比孫瑕瑜要大兩歲。
顧小妹把孩子送去了S城剛興起沒幾年的私立中學就讀,一年的學費就要兩萬五,而這初中升學率是全市第一。
原身很受這件事的刺激,一是她愛女兒,不願意女兒比別人輸在起跑線。二是因為……她不願意與人訴說的,和妹妹的那點微妙比較心理。
於是那一年,她和孫志國是吵得天昏地暗,終於在孫志國把她要還給妹妹的錢拿走後,她的情緒達到了頂峰,她深深地覺得,和這樣的男人沒法過了,她要離開,自己賺點錢來養女兒。
可偏偏也是因為和顧家人的關係,原身在遇到那麼多問題時,都不願意和家人傾訴,她為了丈夫已經好幾次和妹妹低頭了,她不想連自己這糟糕的婚姻,都得在妹妹面前坦誠。
她糾結之下,選擇了獨身離開,只留下了一地雞毛。
原身很想帶女兒一道走,但是她沒辦法。
就在她下定決心那兩年,國內關於讀書戶口的管理變得嚴格,除了就讀私立學校外,初中的搖號是得根據所就讀的小學位於的片區的,雖然政策時常調整,可這眼看著方向就是會越來越嚴格。
原身要去外地打工,她打工的城市經濟很好,外來務工人員也多,原身事先了解過,救女兒的情況,她要是非得把孩子帶走,只能讀當地不入流的學校,至於初中高中,那更不能保證了,畢竟學籍的問題不是這麼簡單解決的。
她猶豫過是否要把女兒拜託給父母,可想來想去,還是覺得虎毒不食子,平日裡孫志國對女兒雖不算好,但勉強有個人樣。
可那會的原身哪能想到,孫志國確實不會餓著女兒,可他們全家,包括孫志國在內自打她走的哪一天開始,便開始在孫瑕瑜面前無時不刻地攻擊著她這個拋棄了女兒的惡毒母親。
雖然他們其實壓根都知道,原身離開這事是孫志國的錯。
離開的人不會說話,原身又沒和家人交代,孫志國一家為了維護家庭形象,是主動地在外給原身塑造出了這麼個跟野男人跑走的形象,總之,他還是那個清清白白的他。
為了能達到這個效果,孫家人甚至還敲鑼打鼓地上了顧家門,好生地鬧了一通,顧父和顧母賠錢又道歉,一等人離開就病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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