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沈清漪重新从包厢里出来的时候,秦之南的眼睛顿时就不受控制的睁大了一下。
“没有想到你穿这个风格居然是这样子的,一时之间有点接受不能。”
倒不是说沈清漪这样打扮不好看,事实上相较于现在,相对国民审美的那种初恋挂长相来说,沈清漪的长相倒是更相对的偏媚眼如丝,较为大气雍容人间富贵花的类型。
因此沈清漪其实更适合那种艳光四射的打扮,而此时此刻这种电影,小王子的帅气又略带暗黑感的造型,跟沈清漪本身的气质并不是特别特别符合,倒是有了一种冷艳颓靡的即视感。
有优越用瓷白的皮肤五官赛,沈清漪自然也是非常好看的,只是相对而言,秦之南比较无法欣赏这样的审美。
沈清漪顿时就白了秦之南一眼,女孩子忽然发现不要把秦之南看作那种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只要相对的想象,自己在跟真正的男朋友交往的时候,比如面对男生嫌弃自己的打扮,应该也会很自然而然的反击过去。
“有你这样说话的吗?你以前不是说我是这世上最好看的小仙女吗?而且明明很酷很炫啊,如果我们俩一起出去,说不定妹子还看我更多一点。”
“那可不行。都说好了你是我的人,不管是男生女生,你都不能看,反正你只能待在我身边了。”
说着秦之南便一手伸出大掌,拦住了沈清漪的腰。
感觉到男人突如其来的接触,沈清漪的心轻轻的颤了一下,下意识的沈清漪想要朝旁边说一下,但是看着秦之南呢,略带诚恳的眼眸,沈清漪忽然读懂了秦之南内心深处那一丝最为悲哀的渴求。
确实,如果身为男女朋友连搂个腰都不行的话,似乎也太说不过去了。
秦之南也没有像平日那样,一身精英的斯文败类范,罕见的换上了白T恤和蓝色的牛仔裤,倒是10分的邻家小哥哥的模样。
本来秦之南还想要带个鸭舌帽,好搭配沈清漪今天这种电音高富帅的模样。
但是沈清漪看到以后立刻回绝了。
“你不能这样打扮,不然的话就有点太过打眼了。反正你也不是圈内人,事实上那些迷妹什么的,看到你这张脸就应该想不起来你到底是谁,除非是那种特别了解医学杂志的。”
“我还是要戴个搞怪的潮人眼镜,你就没有必要了。如果我们两个都全副武装的话,真的反而太惹眼。”
……
于是两个人就这样出街了。
本来他们就是支付商场的从地下电梯上来,一路上倒也没有太多的行人路过。
在抽选电影票的时候,沈清漪看到背后有女生在窃窃私语。
“那个穿白T恤的男生好帅啊,但是,感觉这个颜值都做娱乐圈明星都够了,可是会不会是哪一个要出道的男团少年?”
“你不觉得跟他走在一起的那个女孩子更酷吗?哦,我好喜欢这种潮人范。总觉得这个女孩子有一点点眼熟,但是我我记得最近娱乐圈里面根本就没有这种很酷炫的女孩子了,上次那个我是歌手大赛里面倒是有一个很酷炫的女电音选手,他们两个这种风格好像哦,不过感觉气场还没有眼前这个小姐姐来的强。”
“拜托,你说的那个小姐姐本身就是用歌喉作为自己的老本行好吗?人家又不是靠颜值吃饭的。”
“我知道你说的都对啊,可是我确实就忍不住想要看一看这个小姐姐和小哥哥到底是谁嘛。”
“说不好就是那种节目组准备内推的,要作为新潮流搭档的颜值选手。你说我们现在过去要签名,是不是有点太郑重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