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章啟迪(3)
「好的。我們先來回顧一下拐賣犯罪產生和發展的背景情況和蔓延的深層次原因。」侯玉說。
教授講課,總是由淺入深,層層剝筍……
「拐賣婦女、兒童現象古已有之,在中國有它獨特的社會歷史土壤。據考證,原始社會末期就已出現了,到了奴隸制社會便成為公開合法的。宋朝時,據說四川的拐賣犯罪比較猖獗;到了民國,女孩子被賣入青樓的事件不斷發生。直到現代社會,這一醜陋現象,才被定為犯罪。新中國成立後,經過全力打擊,基本絕跡……但是,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市場經濟飛速發展,大量人口湧向城市,流動人口形成一支不可小視的龐大隊伍。可是,這些人中的一些人,因為受到文化素質和技術水平的限制,無法適應市場要求,面臨被淘汰……於是,為了賺錢,一部分人便胡作非為,把早就被扔進歷史垃圾堆的拐賣人口,作為了一個賺錢的生意來做了,這就把原本不是商品的人,也作為商品投入市場,使這一犯罪行徑有了寄生於市場的空間。」侯玉說。
她接著詳細列舉了犯罪組織和形式的演變:上世紀70-80年代的犯罪,一般都是個人誘騙兒童婦女,然後倒賣。到了90年代,便有了拐賣犯罪團伙,開始了詳細具體的分工——
拐騙;
綁架;
收買;
販賣;
接送;
中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