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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小福才十一歲,長得有點矮小瘦弱。原主跟他已經好久不見面了,礙著叔叔嬸嬸的關係,金小福也不敢跑出來找姐姐,所以兩人的關係漸漸變得疏遠起來。
叔叔嬸嬸的家境並不富裕,一連生了三個女兒,在重男輕女的叔叔金小山看來都是賠錢貨,將來要嫁出去,潑出去的水。而且還需要家裡出嫁妝,可惜嬸嬸張阿娣在生下第三個女兒後身子骨大不如前,奶水也不足了,於是兩人一合計,就將大哥留下來的唯一一個兒子金小福抱過來,養在他們名下。
這種事在金家村,也並不少見。誰讓金小福的爹娘早亡呢?
金小福沒人照顧,光靠一個難以自保的嫡親姐姐,自然是不能反抗的。
金小山見茉莉獨自坐在攤子上吃餛飩,有些渾濁的眼睛裡閃過一絲懷疑:「你昨天不是鬧絕食自盡嗎?整個村子都傳遍了,說是你一心想嫁給那個柳公子!」
茉莉保持沉默,並不搭理金小山,而是直勾勾地盯著金小福。
原主的心愿之一,就是照顧金小福,親眼看著他長大成材。
嬸嬸張阿娣察覺到茉莉打量的目光,立即一把將金小福扯到身後,隔絕了茉莉的窺探:「小福在我家過得挺好,你可別打什麼歪主意!」
茉莉莞爾一笑,有些枯黃的臉色在陽光的照耀下,透著一絲鄉下少女的淳樸:「我就是看看!小福,要不要吃餛飩?姐姐給你買?」
「你說啥呢!什麼姐姐!現在小福是我的兒子!」張阿娣急忙伸手抱住金小福,不允許他跟茉莉接觸。
在叔叔嬸嬸眼中,這個金茉莉完全就是累贅,早晚要嫁給野漢子的。
就憑她糟糕的家境,怎麼可能被已經考中秀才的柳公子看上?
「小福,你要不要吃?」茉莉露出一抹和善至極的笑容,顧不上嬸嬸充滿敵意的眼神和叔叔不滿的審視:「我跟你是血親關係,我是你姐姐!就算你被嬸嬸抱走了,你依舊是我弟弟!」
金小福雖然年紀小,卻早早地上了私塾,開始識文斷字了。
他悟性頗高,天資出眾,現在已經是學堂里最用功最有前途的小童。正因如此,叔叔和嬸嬸才寶貝他,將他看得緊緊的,不允許他跟原來的家人接觸來往。
「誰要吃你的餛飩!小福,走!娘給你買糖吃!」
張阿娣一把抱住金小福,不由分說地就將他拖走了。叔叔金小山走出去幾步遠,突然回頭衝著茉莉喊道:「丫頭!不是叔叔不幫你,你爹娘走得早,你自己長點心!叔叔沒啥本事,搭不上手!」
在原劇情中,叔叔嬸嬸一家都是老實本分的莊稼人,日子過得緊巴拮据,完全沒有地主家的富足,直到金小福考中秀才,考中舉人,殿試中了榜眼,叔叔一家才揚眉吐氣,搖身一變,變成了縣令家中的座上客。
可惜到那時,原主已經病得奄奄一息了,完全沒有福分享受弟弟帶來的富貴。
目送金小福離開,茉莉遺憾地嘆了口氣,不知為何,金小福突然從張阿娣的懷中扭過頭來,一雙亮晶晶的黑色眼睛直直地盯著茉莉看。
茉莉立即衝著他友好地一笑,眼中充滿了鼓勵和安慰。
金小福眨眨眼,也笑了。他長得很清秀,比原主養得好,五官很細緻,膚色也比鄉下那些泥猴子來得白皙好看。
就是這一笑,確定了茉莉心中的看法。
這個弟弟確實是原劇情中那個知恩圖報、是非分明的金小福,能夠在原主臨死的時候趕去見她最後一面,並且幫著嫡親姐姐辦完喪事,每年給姐姐上墳……這個弟弟不簡單,心性也是非常獨立有主見。
茉莉對金小福的第一印象很好,看來原主的心愿不難完成。
中午時分,茉莉逛完街,打道回府,依舊靠兩條小短腿走回家。
破爛的小院子,泥地里長著稀稀疏疏的野草。雞棚中沒有半隻雞,廚房裡很久不升火了,到處蒙著塵垢。
茉莉先是拿著木桶來到小河邊,提了一桶水,將整個廚房仔細擦洗一遍。
然後將水缸清理乾淨,用抹布一遍遍擦拭,再去小河邊打水。
路上碰到金家村的村花金梅梅,金梅梅的爹娘都是做木匠活計的,屬於鄉下那種有手工技藝的人,每年給富人家做木器家具就能賺到不少銀子。
金梅梅穿著藕荷色繡花短襖,下面是一條淡綠色棉褲子,她是村花,自然是長得最好看的,嬌嬌嫩嫩,從來不用做苦活累活,每天就是閒在家中學刺繡。
看到茉莉拎著水桶辛苦地跑來跑去,金梅梅和身邊的兩個小跟班忍不住嘲笑道:「快看!金茉莉的衣服好難看!每天做這麼多粗活,手指都比我們粗!」
「她臉上好黑,皮膚好粗糙!」
「梅梅!你比她漂亮多了!聽說她為了嫁給柳公子,最近鬧絕食呢!」
「真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金梅梅讀過書,學過寫字,說起話來也帶著一點文縐縐的味道,一開口就是俗語。
兩個小跟班一臉崇拜地看著金梅梅:「梅梅!你好厲害!從哪兒學來的?」
「爹爹給我買了話本小說,我每天都在看呢!」金梅梅得意地挺起胸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