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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吳佳人沒想到她會答應得這麼幹脆,一時間又是激動又是興奮。
她現在幾乎沒有任何商業價值,而且處於事業低潮期,要是有娛樂公司要她,也不用一直被雪藏到現在。
顧晚顏這一答應了可以說是雪中送炭。
但天上沒有掉餡兒餅的事,這個道理她在五年前就已經明白了,此時此刻面前這位Do日s小姐又為什麼會無緣無故的幫她呢?
除非……
吳佳人想起自己心中的那個猜測,猶豫了一下後終於還是忍不住的試探道:「Do日s小姐,我*見你就覺得,你跟我一個故人很像……」
「是誰?」顧晚顏笑著道,「很多個人都對我說過同樣的話,不過我從小生活在荷蘭,對這邊不是很熟悉,你方便的話能說說是誰嗎?」
吳佳人眼神有些複雜,她都能認出來她這張臉,其他人怎麼會認不出,不過從頭到尾都沒有提起,恐怕還是因為不是同一個人。
她歇了心思搖頭:「沒什麼。」
顧晚顏這才慢條斯理地道:「你回去等節目組的關鍵詞吧,到時候再談創作的事,我們一起聯手在冠軍戰中狙擊盛蘭。」
吳佳人這才明白。
敢情還是因為有相同的敵人啊!
她心裡一下子通暢起來,眼裡也出現了放鬆的笑意:「好!」
顧晚顏走出咖啡廳的時候就愁眉苦臉起來,她已經可以預想到等回去跟姜聽春說工作室可能要多加進來一個人時,她恨鐵不成鋼和懷疑的眼神。
畢竟這個時候她自己也正處在事業起步期,再拖一個人豈不是增加負擔。
但答應都答應了……
果不其然,等她回去跟姜聽春說了吳佳人的事時,她臉上浮現出不贊同的神情,拒絕的理由跟顧晚顏想得也一模一樣。
「姜姐,我有信心把她捧紅。」
她的創作能力養一個歌手還是綽綽有餘的。
「而且這次的《求聲》也是一個雙贏的機會。」
顧晚顏以利誘之,隨後又不經意地說出上次在美光吃閉門羹的內幕,好說歹說才讓了姜聽春鬆了口。
「但她的合同,你打算怎麼辦?解約這種涉及法律的事還是要問一下容小姐吧。」
顧晚顏點頭:「我也是這麼想的。」
自古以來被娛樂公司看上的人都是簽合同容易,解約難。
經紀合同不同於一般的勞動合同,它有「居間、代理、行紀、雇擁」等多種特徵,相當於負責了藝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一直在司法中就相當具有爭議性。
同時,它的解除也相當困難。
在這個快節奏的時代,大多數娛樂公司都採用廣撒網捕撈魚的方式,萬一捧出一個走紅的,那就是百倍的利益。
在這種情況下誰願意放藝人走呢?
尤其是,吳佳人還曾經走紅過。
美光現在不是路景煥當政,不太可能會主動放她離開。
容英韶肯定了她的猜想。
「這事不好辦。」
不好辦不是不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