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和縣,縣衙大堂。
林芝章昨晚喝多了酒,今兒精神頭不太好。但他是個要強的人,認為為民父母,只要出現在公堂之上,必定精神抖擻,明察秋毫。是以,他硬瞪著自己兩隻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即便覺得酸澀難耐也只得忍著。
「你是什麼時候發現常洪志屍首的?」林芝章聲如洪鐘,瞪著堂下常家的管家道。
管家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子,尖臉瘦削,嘶啞著嗓子道:「啟稟青天大老爺,小人是在昨日巳時發現主人的。」
林芝章似乎對青天大老爺這幾個字頗為滿意,點頭道:「那你家老爺往日可有什麼仇人?或是,最近家裡有什麼不對勁兒的地方嗎?」
管家搖頭:「主人六個月前才從九江回到昌和,幾乎不認識什麼人,怎會有仇家呢?」
「嗯。。。你家夫人與老爺感情怎樣?」林芝章皺眉,忽然問道。
「主人與夫人成婚不久,自然十分要好。」管家說。
聽管家如此說,林芝章不禁有些犯愁。殺人不過為錢為仇,這常洪志剛回昌和,應該不會有金錢上的糾葛。與夫人也相敬如賓,莫非是以前惹得禍?
「本官且問你,你家主人之前是什麼來歷,你可知曉?」
管家舔了舔嘴說,常洪志是昌和本地人,未發跡前是縣衙里的文書。
「後來,主人娶了前任知縣老爺的小姐,一家都搬到九江去了。一年前,老太爺過世,主人才又將家遷回了昌和。」
「哦?這九江住的好好的,為何要遷回來呢?」
「聽說是主人留戀故土,所以才選擇回來的。」
「聽說?你莫非之前並不知道?」林芝章覺得自己抓住了管家話里的漏洞,頗為得意的問道。
「是小的聽跟去的僕役回來說的。小人一直留在老宅,並未跟老太爺過去。」管家無辜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