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歷八百三十二年,在太子薨的第九日,在丞相之位呆了十一年的百里瀚上書皇帝,乞骸骨。
皇帝自是不允,執意相留。奈何丞相去意已深,帝相二人密談一番之後,丞相方且離去。
次日,皇帝下詔,言丞相無德,在位多年,敗壞超綱,此般劣行,不堪為相。是以,廢除丞相之位,貶為庶人。另言長公主多年權傾朝野,手握重權,勢力危及朝廷,今收回長公主之權利,再無協助帝王治理江山之權。
此舉一出,朝廷眾臣無不拍手稱快。
原因無他,只因百里瀚擔任丞相這十一年裡,從不容忍任何官員貪污受賄的行為,發現一出查處一出,管他犯法的對象是誰,都毫不留情的懲處。
有一回,一位新晉的七品小官員還不知道百里丞相的行事風格,為了自己今後的仕途能順利一些,便想到討好百里丞相,給百里丞相的兒子百里熠賢暗中送禮。那官員官職雖小家中卻十分富有,這送禮也十分不含糊,一送便是兩幅各自價值千兩黃金的字畫。百里丞相知道後,萬分生氣,當即就稟明了皇帝,將那小官員貶了職,發配到一個縣做縣官了。
還有一回,百里瀚的親弟弟百里信接受了一位官員的賄賂,被百里瀚發現後,當即啟奏皇帝,說自己弟弟敗壞風紀,不配為臣,撤掉了百里信的官職。
經此兩件事,朝廷上下肅然,再也沒有官員敢明目張胆地貪污受賄。